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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领导干部应在依法治国中有所作为

新时期领导干部
应在依法治国中有所作为

同志们:
今天,在新任局乡级领导干部岗位培训班上,我受县组织部领导的委托,就新时期领导干部应做依法治国的模范为题讲三个问题,有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我国为什么要实施依法治国的战略
1、什么叫依法治国?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江泽民的这段论述,表明了依法治国的三个基本问题:
第一,“依法治国”的主体是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广大的人民群众。
第二,“依法”依的是什么法?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是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体现为国家意志的宪法和法律;是把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宪法和法律;是具有最高权威性和极大稳定性的宪法和法律。
第三,“治国”的内涵是什么?就是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2、为什么要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
1、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从近代以来市场经济和法治的历史发展来看,市场经济愈发展,就愈需要法制。市场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它的经济秩序是通过实行法制来形成和维持的,或者说,是一种法治状态的经济秩序。现代市场经济并不是单纯的自由竞争,而是一个有序化、制度化的过程,这一过程是通过一系列具体的法律制度来实现的。实行依法治国,用法律确认和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题的财产权及其意志自由,规定市场主体行使权力的资格、方法、原则和保障权利的程序,实现经济关系契约化,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严格规范政府行为,才能形成并发展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自从法律问世以来,虽然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都有其相应的法律制度,但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才产生了对法制的社会需求。从法律的功能来看,市场经济要求大规模也扩大法律的调控领域。随着市场经济的出现和发展,商品交换的规模也越来越大,频度越来越高,因此而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由于市场经济条件的交换以及过程中的纠纷已经超出了血亲、宗教和行政权力调整的范围,就需要专门的权威机关大量地制定和适用法律。随着新的生产部门和行业的出现,新的交换市场应运而生,市场体系日趋复杂化和专门化,使社会对法律的要求达到了空前的程度。从法律的性质来看,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法律与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所需要的法律有着根本的区别。市场经济要求新法律原则、精神和制度。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了经济和政治的分离,要求对行政权力的范围和行使方式进行限制,改变过去那种行政权力不受约束的状况。总之,法治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制度和特征都是市场经济化的要求。
2、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律本身就是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的产物。但是,自古以来,如何治理国家,是人治,还是法治,一直存在争论。法律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反映出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伴随着工业文明的兴起而出现的。经过几百年的发展,依法治国已经构成为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形式。社会主义法体现全体人民的意志,具有规范性、普遍性、平等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选择。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是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文明标志。
3、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首先,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人民在通过国家这种政治组织进行自我管理和对敌人实行专政时,只有把法治原则作为国家各项活动的准则,通过法律约束国家的活动,才能保持长治久安。其次,只有充分运用运用法律手段,及时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保证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有序运转,才能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这是一条已经被历史所证明的规律。
依法治国的目标是什么?
依法治国的目的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要从制度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缆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有序进行,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
大家都明白,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人民民主是我们多年要实现的目标,人民当家做主是我们国家的本质体现。然而,我国有几千年的封建传统,体现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民主革命阶段的时间很短,因此,从思想意识到客观实践,我们的思想和习惯都比较差,整个国家和国民,都没有受到现代民主法制意识的训练和洗礼,整个民族的民族法制观念都比较淡薄,民主法制的体制也没有形成。
所以,在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任务和目标就是要使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以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基本权利,切实保障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本质。
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从一般意义上而言,法治国家必须具有五方面的基本特征:
第一,要有严格的立法程序以及健全的法律体系。因为,没有健全的法律体系,就谈不上什么依法治国。只有按照严格的立法程序建立了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能较好地规范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物,使整个社会在法律轨道上有序地运行。
第二,要有严格依法行政的政府。因为,政府是执行权力的主体,行政事务是涉及面最广、影响最大,也是最繁杂、涉及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是法律规范的主要方面。行政权利的滥用,就会严重损害国家及公民的利益。可见,使政府对国家和社会各项事业的管理,严格依法运行,是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第三,要有公正无私、执法如山的司法队伍。也就是说,司法机关必须坚决维护法律的准确实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四,要有严格的社会监督机制,来监督宪法和法律的贯彻执行,这也就是说,必须有健全的监督机制,例如,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
第五,全体公民要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学法、懂法、守法成为整个社会的良好风气,广大公民能自觉地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和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调整社会组织、社会成员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并能依法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二、新时期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国过程中应该怎样做。
1、全面贯彻宪法。200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实施20周年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指出,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首先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长期抓下去,坚持不懈地抓好。全面贯彻宪法,必须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必须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的权威,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要把宪法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要坚持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建设,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要模范地遵守宪法,严格依照宪法办事。我们党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我们党的宗旨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和广泛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制定的,反映了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要模范地遵守宪法,严格按照宪法办事,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创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业绩。
2、依法行政
什么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就是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切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范,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
怎样依法行政?要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从严治政,铁面无私,执法如山,决不允许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要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坚持纠正不顾国家全局利益和人民根本利益的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对违法者,不论涉及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依法严肃查处,以儆效尤。我们面临的任务就是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要与经济利益彻底脱钩。 依法治国反映了新时期执政党领导方式的基本特征,是从全局上、长远上统管一切的。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行政机关运作方式的基本特征,本身就是体现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作用的重要方面,同样是从全局上、长远上统管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各项工作的。行政权力的运用,充分体现着国家政权的性质,密切联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个人利益,事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政权的高度,根据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全面、深刻地领会依法行政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目前,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到了关键时期,经济基础、上层建筑诸多领域中的深层次矛盾比较集中地暴露出来,许多问题迫切需要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全社会对依法行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新形势对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了扎扎实实地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根据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应该学法用法,从自身做起。 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领导要认清自己的历史责任,带头依法行政。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件大事,真正落实到行政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从根本上转变那些已经不能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要求的传统观念、工作习惯、工作方法。首先要学习、熟悉宪法和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事务、经济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要十分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亲自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重要情况、冤假错案,要及时、公正地处理。属于哪个地方、哪个部门的问题,那个地方、那个部门就要负责到底,不准上推下卸,互相推诿。要进一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违法乱纪的人和事要敢于公开曝光。
要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学习法律、运用法律,严格依法办事,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治国任重而道远,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国家是一场深刻的革命,是社会历史进步的体现,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志。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我国将是一个历史进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建立的那天起,就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建设工作。但是,由于“左”的思潮的泛滥,法律虚无主义的猖行,以及“文化大革命”对法律的大肆践踏、破坏,使我们依法治国和法制国家的建设工作受到挫折,使这一工作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停顿下来。但是,我们的人民、我们的大脑感并没有抛弃这一治国方略。我们在清理了自己的错误,吸取了“文化大革命”教训之后,从1978年起,我们国家按照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坚定不移地举起了依法治国的旗帜。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治”等一系列民主法治建设的基本方针,为我们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方向。在短短的17年内,我们初步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确立了依法行政制度,组建了现代的司法机关,构筑了全面的民主监督和法律救济系统,极为广泛地普及了法律意识,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面取得了空前伟大的成就。但是,我们不能自满。成就固然非凡,但距人民的要求和期望相距尚远,同法治国家的理想目标仍有较大距离。时代和人民要求我们进一步深化改革,作出更大的努力,以便使我们的依法治国日趋完善。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伟大的系统工程。这一任务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党和人民的前途。如果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工作在中国有什么特色的话,着就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依法治国,在共产党领导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只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把这一事业推向前进。
同志们,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也是一个伟大的系统工程。我们一定会在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通过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来很好地完成这一伟大事业,把21世纪的中国建设成更加繁荣富强、人民更加幸福的伟大国家,巍然屹立在世界的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