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确定从xx年7月1日起,在全市城市建设工程中逐步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建镇以上小城镇到xx年底全部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要实行这一目标,任务非常繁重,形势十分紧迫。必须采取得力措施,深入开展夯工作。
一、立足全局,充分认识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重要性
实心粘土砖的使用,占用和毁坏了大量耕地。土地是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保障。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我市目前共有耕地150余万亩,人均只有14亩,人多地少的矛盾非常突出。而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现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40家,年生产粘土砖3亿多块,每年毁坏土地300多亩,相当于一个中同时,砖厂占用的3000余亩耕地不能用于农业生产,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严重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有效控制粘土砖生产应用,保护耕地资源,积极推行新型墙材工作,意义重大,势在必行。自1998年以来,全市已新上生产新型墙材企业6家,其中页岩砖厂和灰砂砖厂4家,年设计生产能力1.2亿块标准砖,基本能够满足市区建筑市场的需求,全面禁实的条件已基本成熟。但我市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推进墙体材料革新,是节约土地,保护资源和改善环境,改善建筑功能,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人民生活水平,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认真抓好落实。
二、强化措施,确保禁实工作落到实处
我市的“禁实”的主要目标是:从xx年7月1日起,全市地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设工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建制镇以上小城镇,xx年底全部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目标很明确,要求很具体,各级要切实把“禁实”作为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墙改工作的总抓手,制定具体办法,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目标的实现。
(一)充分发挥政策调控和引导作用。国家、省、潍坊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我市也配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形成了层次清楚、脉络分明、配套完善的法规体系。这是做好这项工作的法律依据、政策保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当前重点要抓好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落实墙体建筑材料节能费政策。墙材建筑材料节能费是《山东省墙体建筑材料节能费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是省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与“三乱”有着本质的区别。省市两级政府下发的‘通知中,又再次重申,收取墙体建筑材料节能费是推动墙体材料革新,限制粘土砖生产,促进新型墙材的生产应用,扶持、鼓励新型墙材企业发展的重要经济调控手段。这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直接影响到‘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后,对这项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随意减缓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开口子、批条子。同时,切实加强墙改费管理,要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按规定上缴、返还和使用,确保取之于墙改,用之于墙改,不许挤占挪用。另一方面是落实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生产非粘土类新型墙材,减半收取增值税;对生产实心粘土砖的一律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是国家采取的重大措施,必将对推动墙改工作深入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各级要结合目前正在实施的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制度,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抓好这项政策的落实,促进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把握关键环节,强化监管力度。要大力推进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全面实现‘工作目标,当前关键要把好“七”关:一是图纸审查关。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要认真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上级文件精神,严格审查新型墙材使用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对于不执行建筑标准和‘要求的工程项目,不予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二是招标投标关。招投标管理机构要把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纳入招投标条件审查落实,凡是未办理墙改与建筑节能手续的工程项目,不准进行招投标活动。三是施工许可关。对于未办理墙改与建筑节能手续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四是质量监督关。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筑市场管理部门和工程监理单位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督促开发单位和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墙改与建筑节能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要给予严肃处理。五是竣工备案关。在工程竣工备案时,工程竣工备案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查把关,对未执行墙改与建筑节能规定的建设项目不予备案。六是产品认证关。要进一步加强节能产品市场管理,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节能技术产品实行统一认证。今年建设部门要将建筑节能列为执法检查的重要
内容,与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一起研究,一起动员,一起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