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能力”概念的由来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对于我们党迎接新世纪新阶段所面临的挑战,努力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十分重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虽是十六大明确提出的,但这个思想却经历了长时期的孕育。毛泽东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提出执政党建设问题时就已指出:夺取全国胜利,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严重的经济建设任务摆在我们面前,需要我们学会自己不懂的东西,提高做好经济工作的本领。否则,“我们就不能维持政权,我们就会站不住脚,我们就会要失败”。这实际上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思想的雏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多次强调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强调要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处理好党和政府的关系,把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问题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任务密切联系起来。这实际上是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思想的进一步阐发。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逐渐形成一个明确的思想,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十三届四中全会到十五大以前,提出了强化执政意识,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思想。在1990年前后,江泽民就指出:我们的党是执政的党,党的领导要通过执政来体现。“我们必须强化执政意识,提高执政本领”。在十四大报告中,他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要“努力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问题。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几个问题的决定》,又强调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问题,指出党的高级干部要努力成为善于治党治国的政治家。第二阶段,从十五大开始,提出加强执政党建设的两大历史性课题的思想,随后不久使用了“执政能力”概念。十五大报告指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围绕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条件下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开创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它要求“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在1997年底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将这两个“不断”概括为执政党建设的两大课题。党的执政能力的概念,江泽民在1999年1月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金融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就已经指出,认为提高“执政能力是极重要的”。2000年2月,他再次强调,我们要“提高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增强广大党员和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2001年5月,他在安徽考察讲话时进一步论述了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问题,指出:我们能否在激烈的竞争中始终掌握主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因此,“不断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将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第三阶段,从党的十六大开始,明确提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思想。十六大报告在论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问题的六项要求时,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且对“执政能力”的内涵初步概括为五个方面———“必须以宽广的眼界观察世界,正确把握时代发展的要求,善于进行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必须坚持按照客观规律和科学规律办事,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和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善于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善于协调不同利益关系和克服各种困难,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必须立足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这样,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也就成为十六大以来加强执政党建设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