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情况汇报
一、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xx县是全国重点产煤县之一,探明资源储量为15016.8万吨。xx年初,全县有合法持证煤矿68个,通过开展前几轮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全县现有煤矿xx个,其中xx集团xx矿业公司有xx个(浦溪井、黄牛岭井),县属国有煤矿4个,乡镇及合资经营煤矿20个。另外具有开发价值的矿产资源有石灰石,借着“整合“的契机,我县对石灰石矿种也进行了资源整合,县级发证的石灰石采矿权从xx年初的79个,关闭整合到现在的41个。
为切实做好我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我县本着“总量控制、优化布局“的原则,坚持把矿产资源整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实施方案,统一规划布局,全力推进整合,使全县矿产资源初步达到了“数量减少,规模扩大,总量平衡,布局合理“的目标,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已取得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效。
二、我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进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布署整合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领导,将整合工作落到实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两办印发了《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xx县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xx办字〔xx〕56号),明确了目标任务、原则、措施和工作要求,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国土资源、发展改革、安监、煤炭、电力、公安等相关部门在整合工作中的职责。成立了以政府领导任组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安监、煤炭、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严格的责任制,落实工作责任。县、乡(镇)政府是矿产资源整合的责任主体,县政府与乡(镇)政府层层签订了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分管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副局长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服务组、效能督查组和社会维稳组等四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相关工作。在此基础上,县委、县政府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和部门联席会议,听取汇报,对整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安排部署整合工作。要求要全面统一思想认识,确保大局稳定;要科学完善方案,规范操作程序;要强化分工合作,协调有序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解决整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力地推动了整合工作的顺利开展。
2、结合实际,明确整合目标
xx年1月,我县委托地质调查院编制了《xx县矿产资源整合方案》,县煤炭学会编制了《xx县煤矿整顿关闭规划》,我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目标是:减少矿山数量,优化矿山布局,通过矿产资源整合,完成市政府下给我县的整合任务,其中煤矿严格控制在24个,矿山生产规模得到明显扩大。到xx年底,全县70%以上的煤矿生产规模达到9万吨/年以上,其余的均要求达到6万吨/年以上,资源利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矿山开采回采率达到设计要求,矿山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xx〕79号)指示精神,县政府及时拨付了24.6万元委托地质部门对我县省、县级发证的矿山全方位进行矿业权实地核查。我县采矿权实地核查工作已通过国家、省级验收合格。现正在更新矿业权登记数据库和对全县所有采矿权更新换证。
截止目前,我县3个直接关闭煤矿已基本按要求关闭到位;9个被整合煤矿除个别保安用电设施未全面拆除外,已全部按“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和“四条标准“关闭到位,同时有8对整合煤矿已签订整合协议;全县24个保留煤矿已有17个通过复工验收。
3、开展专项整治,促进整合工作顺利开展
为进一步打击矿产资源开发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整顿工作的反弹,切实解决当前矿产资源开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打下基础,促进整合工作顺利推进,我县坚决贯彻落实《湖南省超深越界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超深越界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以国有大矿周边、重要基础设施周边、资源纠纷突出区、小矿密集区、地质灾害易发区为重点区域,把资源储量不足或资源枯竭矿山、存在安全隐患矿山作为重点对象。按照要求对全县24个煤矿和41个采石场是否超深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摸排,实测超深越界程度,并登记造册,逐级核实上报,全面摸清超深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矿山情况。对存在超深越界的,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分类处理:对超越矿区范围采矿的,依法予以处罚,打好永久性密闭,矿山业主作出不再超深越界的承诺;对符合资源整合条件的,按规定实施资源整合。同时,建立矿山定期测量、日常监管等制度,确保整治成效。规定对超层越界开采拒不退界的、同一煤矿一年内发现二次超层越界行为的, 或在国有大矿范围内超层越界开采并严重威胁大矿安全的,以及资源枯竭且无法扩界的煤矿予以关闭;对其他超深越界开采煤矿,按县政府要求向国土资源部门缴存50万元守界保证金,向县、乡(镇)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递交守界开采承诺书。
在资源整合工作中,我县坚持整合资源与强化执法相结合,坚决打击无证开采、乱挖滥采等违法行为,在资源整合期间,县政府组织各乡镇政府及国土资源、公安、供电、煤炭、安监、环保等部门,先后六次开展大规模集中行动,对私挖乱采露头煤和锰铁矿行为及时制止,维护了矿业秩序的基本稳定,促进了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整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县虽然在资源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面临一些困难。主要有:一是煤矿整合压力大。我县煤矿经过几轮整合,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煤矿股东成份复杂、牵涉利益面广,极个别被整合煤矿前段还存有独立办矿的侥幸心理,不想整、不愿整,有意拖延和逃避整合。加上部分煤矿所有制性质和管理体制复杂多样,有乡(镇)办矿、村办矿、股份制煤矿,给煤矿整合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二是煤矿关闭难度大。极个别直接关闭煤矿和被整合煤矿对关闭工作不理解,加之近年来在安全和技改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要求补偿的数额大,抵触情绪大,还没有严格按“六条标准“和“四条标准“关闭到位,煤矿关闭和社会维稳工作的压力和阻力很大。三是煤矿意外事故防范难。今年我县煤矿安全事故虽然比上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都有所下降,但事故总量居高不下,特别是顶板事故多发,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分析起来,主要是由于监管不到位、从业人员素质低、煤矿主体责任不落实、超深越界开采仍然存在、防治瓦斯以外的隐患防范不力等原因造成的,综合防治煤矿安全事故的措施要更完善更健全。
四、及下段工作重点
充分利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整合。对整合煤矿,一律实行先关闭后整合,由乡(镇)政府确定整合的矿山,整合双方签定协议,实施整合,拒绝整合的一律关停到位;资源不足的,矿区范围平面重叠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生产规模要求的,要实施整合,否则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予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更多的则通过经济补偿完成整合,如煤矿整合,由单独保留煤矿对每个关闭矿山给予400万元左右的补偿,全县在开展整合工作中,处理好了改革、稳定、发展的关系,维护资源整合、采矿权原投资者利益,促进整合工作顺利进行。
《xx县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规划》已于xx年8月12日已经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全县36个煤矿经关闭整合后,保留主体煤矿24个。夹木岭煤矿、田心乡煤矿和东岭煤矿按“六个不留“的标准以依法关闭;整合保留煤矿9个,单列保留煤矿15个。现需整合保留的9对煤矿中,签订好整合协议的煤矿8对,其它1对煤矿已正在积极的协商当中,县、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在积极的指导和协调整合事宜。
为加快推进我县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顺利完成我县的整合工作任务,下阶段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二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整合工作。根据批准的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统筹兼顾的原则,确保在矿业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组织矿产资源的整合实施工作。深入督导,确保整合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市场准入、重点解决几个问题:一是重新调整重叠矿区范围;二是及时为保留矿山调整好矿区范围,办理好新的采矿许可证;三是对已设立采矿权的深部和周边难以独立建井的煤炭资源以及关闭小煤矿的剩余资源、薄煤层资源在调整矿区范围时一并进行整合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