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争创浙江省文化先进县情况汇报材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实践“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要求,2000年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文化工作会议,制订下发了《象山县“十五”文化发展规划》,提出了建设文化大县的宏伟目标和到2005年创成全国文化先进县的阶段性目标。会后,我县各级文化部门按照《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对照浙江省级文化先进县标准,开展了争创文化先进县工作,将文化建设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海旅游城市的重要内容,解放思想、积极探索、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开创了象山文化工作的新局面。现将近五年来争创浙江省文化先进县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文化事业发展基础扎实。
县委、县政府一直十分关心、重视和支持文化建设,将文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措施有力,基础扎实。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文化事业发展已列入了“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并纳入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财政预算;二是文化事业经费进一步得到落实,县宣传文化发展资金中文化经费项目单列,确保了文化事业经费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三是各类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经费有保证,人员编制落实;四是于2000年底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改革和发展的决定》等文化经济政策,加大了对文化建设的投入。
二、加大投入,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日新月异。
文化设施是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和载体。近几年,县委、县政府集中财力,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多渠道投入、产业化运作”的要求和“早投入、早建成、早使用”的目标,完成了县人民广场、县广电中心、县体育馆、县图书馆等四项文化标志性建筑。县人民广场地处象山港路东南侧,总投资3500万元,占地160亩,于2001年3月动工建设,2002年春节正式投入使用,目前,该广场已成为市民工作之余健身娱乐休闲的好去处和节庆日举行重大文化活动的主会场。县广电中心位于县人民广场西侧,总投资5000余万元,占地25.5亩,建筑面积达1.76万平方米,于2003年3月投入使用,现已成为我县的一项标志性建筑。县体育馆地处县人民广场东侧,总投资2700万元,占地30亩,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规模2468座,于2001年12月28日开馆,成为了我县承接举办各类室内高规格上档次体育赛事及大型文化活动的主要场所。县图书馆新馆座落在县高职成教园区内,总投资1225万元,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于2003年9月落成并正式对外开放。此外,目前正在规划筹建的还有县文化活动中心、县博物馆以及县体育中心二期工程(标准体育场和游泳池)。县文化活动中心作为群众文化形象建筑,选址于县人民广场南侧,计划投入3000万元,规划占地30亩,现只等选址地块内的厂家搬迁即可上马。县博物馆项目建设目前已列入政府工作要点,计划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投资700余万元,现正开展征地工作。县体育中心二期工程现已列入“十一五”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投入资金1个亿,占地186亩。以上这些标志性的城市公共文化设施的落成使用或规划建设,必将有力推进象山文化事业跃上新台阶。
1、县文化馆馆舍面积已达到2660平方米,目前已由国家文化部发文命名为国家一级文化馆。几年来,县文化馆充分发挥县群文事业的龙头作用,承办和参与市、县级各类大型群文活动,开展正常性的文化下乡活动,推动农村基层文化事业发展,繁荣活跃文艺创作,每年有不少获市级以上的作品涌现。同时利用现有场所,设立了不同艺术门类的培训、辅导和活动室,办班培训工作有序、活跃、正常开展。
2、县图书馆新馆舍面积达到4000平方米,藏书总量达到17.3万册,较早实现计算机管理,于2003年顺利通过了国家一级馆的考评验收。目前,新、老图书馆应市民的要求,两地同时对外开放,并实现“联网”(意即新馆借的书可以在老馆归还,老馆借的书也可在新馆归还),方便了读者。同时,认真实施知识工程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传播先进文化和现代科技知识。完成县图书馆、石浦文化馆荔港图书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中心建设和工作任务,倡导和普及全民读书活动,营造创建学习型社会的浓郁氛围。
3、象山剧院是国家乙级三等标准剧场,现通过承租给他人经营,引进社会资金而得以重新装修,目前剧院里外面貌焕然一新,真正变成了演艺大舞台,每天均有组台演出,剧院资源得以充分利用。
三、倾斜扶持,村镇文化事业快速发展。
乡镇文化以浙江省“东海明珠工程”为载体,村级文化以村落文化示范点建设为抓手。通过认真实施浙江省“东海明珠工程”规划和开展村落文化示范点建设,积极发展村镇文化,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打基础、建网络、创特色、上水平。五年来由县财政每年安排10万元专项补助“东海明珠”工程的创建和完善提高。目前,全县18个镇乡街道已创成13颗省市级东海明珠,其中省级4颗,明珠覆盖率达72%。在创成省级“明珠”工程的乡镇街道中,均建有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性文化活动楼,而且图书室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专设少儿活动场所和老年活动场所。在创成市级“明珠”工程的乡镇街道中,文化站所属的综合性文化活动楼面积也均超过500平方米。
“东海明珠工程”的创建同时也带动了村落文化示范点建设。2001年8月,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村落文化建设,我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象山县创建村落文化建设示范点考核标准》。每年年底由文体局会同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评审,主要采取听、查、看、评等方法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示范村给予一定奖励经费。几年来,我县的村落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稳步推进,2001年度命名的第一批村落文化示范点有5个,2002年度6个,2003年度8个。其中达到市级标准的村落文化示范点有西周镇土桥村、贤庠镇盐厂村、黄避岙乡龙屿村、墙头镇墙头村和石浦镇石浦渔村等5个。今年计划创建10个,其中达市级标准4个,目前创建氛围浓厚。社区文化示范点建设也在有序跟进,自2003年制度出台《象山县社区文化建设示范点考核标准》以来,已有丹西街道瑶琳社区创成县级示范点。
四、注重特色,民族民间文化得到保护和弘扬。
象山民间文化艺术品种繁多、风格独特、底蕴深厚、内涵丰富。象山竹根雕在国内独树一帜,目前我县不但已形成了一支在当代根雕艺术发展上有一定影响的竹根雕骨干队伍,而且有生产“仿古竹根雕”产品的企业20多家,从业人员六七百人。代表人物有张德和、郑宝根、周秉益等,他们的作品在浙江乃至全国根艺展览上屡获金奖,其中《人之初》、《两小无猜》、《智者》等一批精品已成为传世之作。1996年象山就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竹根雕)之乡。当前,由张德和个人投资500万元建设的张德和根雕艺术馆规划选址已定,现正在积极筹建中。鱼灯、马灯是我县的又一特色民间艺术,尤其在石浦昌国,灯会(主要是鱼灯、马灯)活动是当地群众的一种主要文化活动形式,1996年被宁波市文化局评为“灯会之乡”,2000年初又被省文化厅命名为“浙江省民间艺术之乡”。剪纸是流传于民间的一种古老艺术,在我县颇为盛行。2000年,民间艺术家谢才华的剪纸作品以长度和套数之多荣获了上海大世界基尼斯之最。以谢才华为代表的象山剪纸,现已成为宣传象山的一个驰名品牌,不但在宁波文化网上设专栏展示,而且开发制作成文化产品作为馈赠之物,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谢才华个人筹资建设的剪纸书苑也正在积极筹建之中。海洋文化、渔文化是我县的主流文化和特色文化。年初,我县以研究开发渔文化为重点,成立了象山县渔文化研究会,将分课题、全方位地对渔文化进行研究,同时积极筹划建设渔文化专题博物馆,对象山渔文化起源、表现形式、海岛海洋故事与传说、鱼的传说等整理成文,筹备出版渔文化系列丛书。
去年以来,我县文化部门以全国性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为契机,在充分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全面调查县域民间特色文化(一乡一品)的同时,对一些流传至今且有影响力的民间艺术品种进行了重点挖掘与整理。目前已确定重点保护对象为丹西街道珠水溪母子龙、石浦渔灯、昌国马灯、东门船鼓、爵溪渔鼓、细十番、渔歌号子以及根雕、剪纸、农民画、速写画等十多种民间文化艺术,并已相继出版了《谢才华剪纸艺术精品集》,成立了象山民间文化整理小组,石浦文化馆吸收离退体老同志还成立了以演奏细十番为主的民乐团,素有“渔歌王子”之称的纪云飞渔歌专辑(mtv)已完成前期录音等工作,茅洋乡还成立了农民画培训基地。自年初开始,我县集中时间和精力,调动县内外文化名人和专家,对已故的著名民间艺术家、农民画家高妙兰的遗存作品和文稿进行全面的搜集、整理,从中挑选部分精品,结集出版了《民间艺术家高妙兰作品集》一书,为研究农民画的形成、发展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珍贵资料,因而也被列为宁波市民间文化保护抢救工程的重要内容。于5月30日在我县举行的宁波市第二届农民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民间艺术家高妙兰作品集》一书的首发式、高妙兰农民画展和高妙兰作品研讨会,得到了省内外专家和学者的广泛共识和高度评价。
五、精心组织,群众性文化活动红红火火。
1、充分发挥国办文化单位在社会文化中的主导作用,积极举办各类示范性、导向性的大型文化艺术活动。2000年以来,由文化部门精心组织或参与举办的各类大型文化活动每年数十次以上,诸如连续六届的中国开渔节开幕式文艺晚会、“三月三踏沙滩”系列民俗活动、海鲜节主题文艺晚会、民间文艺大巡游、省模特大赛、市群众声乐大赛、市书画大赛、市第二届农民文化艺术节、县新春团拜会、县“两代会”文艺专场以及县人民广场每月一次以上的大型文艺晚会等。这些大型活动既有综合性文艺演出,也有一定规模的书画展示;既有室外广场活动,也有室内剧院演出。但每项活动声势浩大,场面壮观,成效显著,成为人民群众一次又一次文化艺术的盛会。同时,文化部门积极扶植农村民间剧团、学校和有关企业、老干部局和老龄委文艺队等开展各类演出活动,共同活跃城乡群众文化生活。目前,我县的社会文化活动已初步形成了城乡共同繁荣,重大活动异彩纷呈、小型活动丰富多样的新局面。
2、大力发展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以及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家庭文化和老年文化、少儿文化等社会文化事业,重视对各个层面、不同对象文化活动的整体培植和推进。文化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积极指导和协助社区、村镇及各企事业单位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如爵溪街道的企业文化已形成基本活动内容和基本队伍,每年一届的文化艺术节成为制度;以象山中学、丹城三小、石浦小学为代表的校园文化丰富活跃,学生文艺创作作品屡有获奖,全县中小学文化艺术活动接连不断;丹东、丹西街道的社区文化艺术节越办越红火,规模、档次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县图书馆知识拥军结硕果,自1987年与五狮山观通站签订共建协议以来,以书为桥,坚持知识拥军17年。今年7月17日中央电视台《军事报道》栏目作了相关报道;为推进家庭文化建设,多次开展全县“家家乐”文艺大奖赛,同时开展“十佳藏书家庭”评选等活动;贯彻落实老年文化事业发展方针、政策,协调、协助抓好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老年文化活动,目前我县重阳节、“夕阳红”等老年文化活动正常,队伍稳固,已成为全县一支不可或缺的骨干文艺力量;按照“儿童优先”的原则,指导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少儿文艺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所有这些活动,均充分展示了改革开放后象山人民的精神面貌,又极大地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3、文化下乡创品牌,服务基层开新篇。自1990年始,文化部门就把文化下乡工作作为一项制度坚持下来,至今已连续15年,共组织文艺演出、电影放映、图书展销、文化咨询、培训辅导等文化下乡活动350余次,足迹遍及全县18个镇乡街道的角角落落,观众累计60万余人次。尤其是2001年以来,文化部门通过成立“心连心艺术团”,开展“文化春风遍象山”行动工程,配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短小精干的主题文艺节目,并通过各种文艺形式,年下乡达到60次以上,不仅较好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而且有效地宣传了党政中心工作,推进了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受到各级领导的认可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我县的文化下乡服务基层活动已成象山文化对外的一个品牌,省、市多家媒体作过跟踪报道,对此作出较高的评价,县文体局还于2002年8月被评为浙江省文化下乡先进单位。
六、不断创新,文艺创作成果令人瞩目。
建立和完善文艺创作组织机构和激励机制。成立“五个一”工程领导小组,每年提出相关题材和规划,落实文艺精品创作的要求、措施和办法;坚持一年一度的文艺创作评奖活动,加大对精品创作的投入,县财政每年安排文艺创作经费10万元,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文艺创作环境。与此同时,在“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精神指导下,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和发展创作队伍,强化精品意识,鼓励艺术创作,以实施精品战略为主导,挖掘整理县域文化资源,共创特色文化品牌,使我县的文艺创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优秀文艺作品不断涌现。据不完全统计,自2000年以来,我县作者在全县各级各类报刊、杂志、展览上发表、展出各类文艺作品达1350件(篇),正式出版各类文艺著作(集)20多部,并有300多件作品在市级以上获奖,其中有80多件获得国家级大奖。这些发表、出版和获奖作品涉及文学、美术、书法、摄影、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等多个艺术门类。如余志刚的散文、韩高琦的诗歌,不仅多次在全国获奖,而且结集出版。又如谢才华的剪纸,以其独特的想像和构思,曾创基尼斯记录后,并于2003年出版了“渔文化剪纸专集”,令同行刮目相看。再如以张德和、郑宝根为代表的象山竹根雕,其作品不仅年年获得全国级金奖,而且还常被省和国家有关部门选派,赴国外进行文化交流和现场献艺。此外,还在音乐舞蹈、美术书画、群文理论研究等方面冒出了一批质量上乘的优秀作品。声乐作品《一帆风顺》获全省新作品演唱会创作金奖,第九届全国群星奖优秀创作奖和市“五个一”工程奖;舞蹈作品继《挂灯》获得全国群星奖银奖后,《灯儿明灯儿亮》、《等待的海》获全市音舞作品调演一等奖,《灯儿明灯儿亮》还获得全省群众舞蹈大赛二等奖;声乐干部纪云飞获第十届全国青年歌手大赛荧屏奖。连续六届中国开渔节大型文艺晚会上,象山当地每年有二档体现渔文化的自创节目,如《渔家情歌》、《象山海螺灯》、《海风吹着裙儿飘》、《海山仙子国》等音舞作品并在中央台播映。美术作品《海风》获全国群文美术作品创作铜奖,《金潮》入选全国第九届美术作品展览。摄影作品《哺》获省美术书法摄影大赛一等奖。何旭同志的群文理论多次在全国、省、市获奖,出版了《群众文化论》一书。
七、规范操作,文化体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
1、积极稳妥且敢为人先地推进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步伐。1999年,根据县委、县政府企业改制总体要求,象山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列为第一批事业性质改制单位在全市率先进行转制,并于12月底顺利完成转制工作。县电影公司因此改制为股份制有限公司,开创了省内电影公司转制的先河。改制后的象山县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和石浦影剧公司立足主业,捕捉信息,主动上门找市场,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001年,根据改制要求,自收自支事业性质的象山剧院也列入改制行列。最终于今年5月经过对外承租形式,与象山金海湾演艺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财产租赁经营合同,向转制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象山县新华书店在2000年委托省集团公司管理,减少经营风险,保证国有资产增值,同时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的科学性,确保了近几年新华书店增值盈利的目标。
2、利用社会资金,创办象山艺术学校。作为发展文化事业和推进文化产业的一项开拓性举措,开宁波市各县、市(区)先河,得到了省、市文化部门的肯定。创办近五年来,象山艺校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质量不断提高,学校编排创作节目,在我县城乡舞台参与各类演出任务每年达30多场次,为繁荣象山的群众文化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社会培养了一批艺术骨干。为进一步活跃象山群众文化,促进文化大县建设,更好地配合县里各项中心任务,同时解决学校正常教育与对外演出需要的矛盾,欲筹备创建象山艺校艺术团。目前,该艺术团的筹建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现进入实质性的设施器材添置阶段,预计今年9月份即可挂牌成立。
3、在文化系统各类事业单位中实行全员聘用制。通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单位、员工双方自愿选择,积极探索与单位性质、功能相适应的内部管理新体制,不断进行机制创新,从而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为下步启动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作好充分准备。同时对公益性事业单位在领导体制、用人机制、分配机制及职称评聘等方面提出改革要求,对单位中层领导干部进行公开选拨、平等竞争、择优录用,拓宽了选人渠道,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4、完成了文体局机关机构改革。2002年3月,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三定”方案要求,认真地进行机构改革,坚持干部“四化”方针,注重德才兼备的原则,机关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进一步理顺了管理职能,加强了机关干部的岗位意识、服务意识和竞争意识。
八、加强保护,文物工作成绩斐然。
宣传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规措施得力,文物管理机构健全,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符合规范,并落实了专项保护经费。近五年来未发生珍贵文物和文化遗址损毁的责任事故和重要文物藏品的被盗案件。在加强馆藏文物宣传的同时,充分发挥现有历史文化遗产和纪念馆、名人故居在爱国主义教育中的阵地作用。
重视和加强文物保护,积极推进文物的开发利用,使我县的文物事业取得了很大发展。已先后公布了五批文物保护单位,现有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1处:渔港古镇石浦,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赤坎游仙寨、塔山遗址和爵溪街心戏亭,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1处。另有渔山灯塔和张苍水兵营遗址(作为联报项目)目前正在申报国家级文保单位。其中以塔山遗址、茅洋庙山头遗址为代表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以赤坎游仙寨遗址、二湾摩崖石刻、爵溪城墙为代表的海防文化遗存,以东门天后宫、渔山灯塔为代表的渔文化遗存,以殷夫故居、贺威圣故居及烈士墓为代表的革命文化遗存,体现了我县丰厚历史文化遗存的地域特色和个性。塔山遗址文化内涵丰富,有考古专家提出“塔山文化”的命名。东门天后宫,是渔文化的代表和缩影。张苍水抗清兵营遗址,规模宏大、布局合理、结构严密,为省内仅见、国内罕见。赤坎游仙寨遗址,为一长方形城垣遗址,在省内同类寨城遗址中保存最为完整、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二湾摩崖石刻是明代军队生活的反映,“视卒当如婴儿”条幅,宽达一米多,字体遒劲有力,体现了我县民间石刻艺术水平。我县馆藏文物丰富,现已登记入册2100余件文物,其中国家一级珍贵文物8件。
九、严格管理,文化市场健康繁荣有序。
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工作方针,本着“开放搞活、扶持疏导、面向群众、供求两益”的原则,积极培育和发展文化市场。通过努力,文化市场布局逐步从县城向乡镇延伸,经营项目已日趋多样化和现代化,逐步形成歌舞娱乐、演艺、音像、出版物、互联网上网服务、印刷业、经营性体育等综合性市场体系,呈现了投资主体社会化、经营成份多样化、市场功能效益化的格局。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有文化经营单位653家,其中歌舞娱乐场所94家,出版物经营单位109家,印刷单位158家,音像经营单位99家,体育经营项目75家,网吧89家,主要集中在丹东、丹西街道和石浦镇。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既丰富了全县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也改善了投资环境,促进了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据统计,全县文化市场从业人员达5000余人,每年直接为国家上缴利税上千万元,同时还明显促进了餐饮、交通、宾馆等其它三产的发展。
同时,坚持守土有责,依法行政,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努力维护文化市场良好经营秩序。2000年以来,文化部门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相继开展了娱乐场所暨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专项整治行动、网吧专项整治以及整顿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系列活动。从社会热点着手,克服畏难情绪,把全县88家电子游戏营业场所压缩到目前的7家,收缴整机271台,游戏机电路板600余块,并对收缴的电子游戏机和电路板进行了集中销毁。从2001年底开始,文化部门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对网吧开展了专项治理。通过政策性指导兼并等办法,取缔无证照“黑网吧”35家。同时加大了对未成年人违规进入网吧和超时经营的查处力度,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制订了相关管理细则,并不间断地开展零点执法检查,聘请多名人大、政协委员为网络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加强社会监督力度,让最敏感的问题由社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通过一系列的专项整治以及有效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我县文化市场的规范有序、健康繁荣发展。我县文化市场管理部门连年被省、市评为先进集体和优秀稽查队。
十、加强培训,文化队伍建设扎实有效。
近年来,我县加强了对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和培训,鼓励在职人员进行学历教育和各类业务培训和上岗培训,建立完善了人才引进、激励的机制和措施,重视思想道德建设,促进了文化队伍年龄、知识、专业结构的改善和优化。文化馆、图书馆、文物办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文化艺术专业人员的比例达到82%,在岗职工70%以上受过高等教育或专门的业务培训,中级以上职称27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
巩固和发展基层文化队伍,18个乡镇街道文化站中有文化员32名,其中专职文化干部23人,15个乡镇均有骨干业余文艺团队3支以上,其中石浦镇已建有摄影、书法、音乐、音舞、合唱、越剧、民族乐队、京剧票友社等10支业余文艺队伍,而且活动较为正常;丹东、丹西、爵溪三街道社区也相应成立了各类业余文艺团队,形成了城乡文化团队网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按照上级的要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象山的文化事业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标志性群众文化活动设施建设相对缓慢、基层文化工作还比较薄弱、文化产业的发展还不够快、文化干部队伍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但我们一定扬长避短、发挥优势,朝着更高的奋斗目标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