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
2004年,我县按照市委《200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安排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创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坚持“三个突出”,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础工作今年以来,我县根据市委、市纪委提出的“突出重点、突出创新、突出实效”的工作思路,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做到“三个到位”,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推向深入。(一)突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党风廉政建设的浓厚氛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要让责任制有关规定深入人心。为达到这一目的,年初,县委大张旗鼓地召开了200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会和县纪委二次全会,制定出台了《200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安排意见》,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在抓好部门经济业务工作的同时,不断提高对责任制工作的认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为在全县营造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浓厚氛围,我县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的作用,通过制作版面、悬挂标语、设立咨询台、开辟一把手访谈电视专栏、举办书法展和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开展了两个《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全县共制作宣传版面41个,悬挂标语32条,访谈乡镇局委一把手39人,展出书法作品52幅,对41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培训,并组织全县40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了全国党纪条规知识竞赛决赛,有效增强了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在此基础上,我县还以向梁雨润、任长霞同志学习为契机,在县电视台等媒体上开辟专栏,在全县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大讨论,使全县党员干部受到了深刻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与此同时,我县还把警示教育作为提高党员干部责任意识的重要手段,认真组织观看了两个《条例》知识竞赛和《王怀忠的两面人生》等警示教育片,并利用近几年来我县查处的大案要案来警示教育大家;对个别不听招呼、违规违纪和工作失职的领导干部实行免职和待岗;对个别工作拖拉、作风疲沓和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这样那样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2004年,全县共进行诫勉谈话2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职责,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突出责任分解,明确界定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责任分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前提和基础,也是进行考核和追究的依据。为搞好责任分解,年初,我县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深入基层,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在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县委制定出台了《xx县200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对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及相关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目标和责任落实到位。通过督查,全县共落实县委、县政府目标26项,落实乡镇区和县直单位目标11项。特别是县纪委、县委办公室等承担专项目标任务的22个单位,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共分解制定了专项责任目标55项,同时,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都能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实行层层分解,逐级签订责任书,形成了内容具体、涵盖周延、科学合理、纵横交错的目标和责任体系,为做好今年的责任制工作奠定了基础。(三)突出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权威。责任追究是落实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我县在继续落实省、市委确定的“八项追究重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和协调机制,注重与信访、审计及公、检、法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多渠道收集责任追究线索,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和深化责任追究内容,切实做到失职必究、失察必究和工作不力必究。2004年,全县共实施责任追究8起,追究有关人员18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组织处理10人,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权威和严肃性。此外,我县还进一步加强了廉政档案的规范管理,始终坚持把平时督查、年中、年度考核情况以及有关单位和领导干部违纪情况、履行责任目标情况和责任追究情况真实记录在案,不断充实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内容,使廉政档案成为正确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信息库”和“资料库”,充分发挥了廉政建设在领导干部评价机制中的作用。二、以责任制为“龙头”,不断把反腐倡廉三项工作推向深入在抓好责任制工作的基础上,我县始终坚持以责任制为“龙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三项工作推向深入。(一)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廉洁自律专项治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直接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廉政准则》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深入开展了廉洁自律专项治理:一是为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吃空额”问题,严肃财政人事工作纪律,县纪委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清理纠正了财供人员调离、离岗、受处分甚至已故后仍在领取工资及个别人员超标准、超范围享受遗属补贴的现象。通过各单位自查、逐单位普查、接受群众举报、进行个别调查等方式,全县共查出有问题人员154人,其中不应享受补贴人员18人,不应享受财政工资61人,受党政纪处分和法纪处理工资未兑现到位的2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25人,已故人员仍在领取工资的7人,借调人员32人,违规享受遗属补助的9人。特别是重点查处了旅游局文管所多领工资案、原造纸厂厂长臧金秀多领工资案,在全县引起了较大反响。仅此一项,每年可为县财政节约资金103.5976万元。下一步,我们将逐步建立财供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和享受遗属补助人员动态管理制度,确保财供对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二是按照市纪委清理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要求,我县对1999年6月以后县处级领导机关配备和使用的公务用小轿车20辆、乡科级机关公务用小轿车48辆,面包类小汽车157辆进行了认真清理,并对其中超标的4辆小轿车进行了纠正。三是集中开展了治理领导干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两项治理”活动,共清理、收缴有价证券28万余元。四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车参与红白喜事、接送子女上下学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严肃处理了15部违纪车辆。五是对我县10名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及时纠正。六是对不符合着装条件的18个部门449人进行了清理整顿。七是集中清理了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问题。全县共清理出拖欠公款14.1316万元,涉及8个单位、37人,目前已基本偿还到位。八是制定了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十不准”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假借领导名义办私事、谋私利,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通过开展廉洁自律专项治理,有效纠正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为民办事的公仆意识进一步增强,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二)以治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主题,不断加大纠风治乱和效能监察工作力度经济环境治理是纪检监察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重要途径。围绕这一主题,我们坚持出重拳、狠治理,不断加大纠风治乱工作力度,进一步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一是注重制度创新,成立了经济发展保护委员会,增设了“效能监察联动中心”,下设“环境治理投诉中心(即经济110)”、“经济环境监察室”、“效能监察室”三个科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经济环境治理工作。二是切实加强效能监察工作。今年以来,按照县委《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县纪委充分发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效能监察室和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四室联动”的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淇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和效能投诉、一年双评、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相关的配套办法;公布了效能监察举报电话,设置了效能监察投诉箱,基本形成了效能监察举报投诉网络。效能监察室成立以来,已对大项目建设、经济环境治理、招商引资、干部作风和企业改制等五个方面进行了专项监察,通过抓不落实的事,查不落实的人,切实纠正了个别单位不作为、乱作为及慢作为现象,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今年以来,全县共实施效能监察责任追究5起,追究领导班子2个,追究责任人员6人。三是严格执行涉企检查收费许可证、执收执罚审批制等企业保护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11月份,又专门举行了重点企业挂牌保护授牌仪式,对首批确定的10户企业进行了挂牌重点保护,同时制定出台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五不准”规定,彻底消除了执收执罚部门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四是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厂长经理和个体商户以及农村群众代表等不同层次的人群中对执法执纪部门进行了公开评议,共发放调查问卷2200余份,征求意见和建议100余条。五是深入25个有证照审批权的单位认真开展了证照、经营服务性收费和社团组织收费“三项清理”活动。经过清理,全县共保留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照121种,取消证照3种,依法降低了1种证照的收费标准。六是深入开展了“纳税人评议职能部门”和“争创优质服务单位”的“一评一创”活动,全县共发放评议表100多份,收集各类意见建议30余条,经过汇总排序,评出了优质服务“好”票前十名单位,为进一步确定优质服务单位提供了可靠依据。七是严肃查处干扰破坏经济环境的案件。今年以来,共查处各类干扰破坏经济环境的案件1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特别是从严从重查处了“2·29”、“3·12”两起公路三乱案件,对8名责任人分别给予了辞退、调离、免职及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在全县引起较大反响。(三)以查处阻碍经济发展的案件为突破口,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遏制腐败现象的中心环节。今年以来,我们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全力以赴、谋求发展的工作大局,全力整合办案力量,着力推行案件协作区制度,不断加大信访举报和案件检查工作力度,有力推动了全县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今年以来,县纪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1件次,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和优质结案率均达到了100%,被省纪委监察厅评为全省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查办案件工作中,今年以来县、乡纪委共立案37件,结案37件,优质结案率达95%以上。通过查办案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7人,其中科级干部7人;上交财政收入30万元,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查办的典型案件有:原县商业局某副局长到企业吃、拿、卡、要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案,县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1·12”擅自停电停水行政乱作为案,xx镇xx小学职称评定违规案,县供销社、县教育进修学校个别人员违犯计划生育政策案、庙口乡上曹村截留坐支计划生育罚款案等。通过查办案件,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分子,遏制了腐败现象,维护了党纪、政纪的权威。三、加大源头治腐力度,努力铲除不廉洁行为和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在认真抓好反腐倡廉三项工作的同时,我县始终把源头治腐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头戏,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加大治本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反腐败关口前移。一是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以来,全县共废止行政许可事项20项,纳入日常工作事项67项,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市场准入的门槛。在此基础上,我县还不断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能,对行政服务中心进行了定编定员,实行了联合审批和个体经营登记备案制,坚持每周召开一次窗口单位带班领导碰头会,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今年以来,中心共办理行政审批及办证事项7518件,接受咨询 5200余件。二是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去年设立13个会计核算站的基础上,今年又对8个乡镇区全面推行了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建立会计核算站,集中办理乡镇区政府及其二级机构资金收付业务;同时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对县直单位预算内、外各项财政资金和其他收入,统一管理,统筹安排,进一步细化预算标准定额,提高了收支的透明度,增强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三是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直补政策,及时解决直补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确保兑付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年共兑付直补资金369万元;全力以赴推进农业税降税工作,认真落实省委书记李克强同志调研时的指示精神,不折不扣地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全年共征收农业税639.5万元,减负473.6万元,农民人均减负21元。对种粮农民直补和降低农业税工作的扎实开展,及时化解了基层工作中的各种矛盾,为促进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奠定了基础。四是政府采购规模得到进一步扩大,2004年,通过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完成采购金额1200万元,节约资金150万元,节约率11.1%。五是对我县1999年以来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费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20余条,纠正存在问题8个,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确保各项补偿足额发放到位,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六是进一步深化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基础工作。开展了村帐、村财“双代管”和村务公开大检查,在调查研究、吃透底子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淇县农村村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和《淇县农村“两委”工作规则》。为了能够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全县各乡镇区普遍开通了村情民声服务电话,定期在全县各行政村开展村情民意恳谈会,变上访为下访,在全县乡镇各工作小区设立信访接待站,进一步深化、巩固了农村“双基”工作成果,维护了农村大局稳定。四、2005年工作打算2004年,我县虽然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市委、市政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责任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制度的现象和少数领导干部顶风违纪的问题还时有发生;个别部门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依然存在;个别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责任意识不强,执纪执法偏宽偏软、治党治政不严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还时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体制、机制和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下半年,我们要认真学习全国、省、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抓好以下六项工作:(一)突出责任制工作的“龙头”地位,以责任制统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局。一是按照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纪委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经济建设、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作风建设等党的中心工作,细化、量化责任目标并明确分解责任,不断扩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涵盖范围。二是进一步加强责任制督查考核工作。要加大平时考核力度,在乡科级和乡镇基层站所党员干部中逐步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否决积分制度;要注重对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运用,维护责任制的权威;要健全责任追究协调机制,加强与案件检查、信访举报以及公、检、法、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定期召开纪检、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互相移交案件线索,不断拓宽责任追究线索的来源,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做到责任上追一级,确保责任制工作的严肃性。(二)突出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一是整合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党校、文化、新闻媒体等单位的力量,统筹组织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起全社会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大宣教”工作格局。二是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注重分类施教,坚持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突出宣教工作的针对性。三是要抓好研讨和落实,着力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三)突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一是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纪委作出的“五个不许”规定,即:不许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如果有人送,要坚决拒收。退不掉的,要及时上交组织;对违反规定索取和收受的,要先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不许跑官要官。对跑官要官的,要进行批评教育,记录在案,一段时期内不予提拨重用。向组织提出一些正当合理的要求,另当别论;不许放任和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违反规定的,要辞去职务或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不许参与赌博。凡是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免职,并按照规定处理。对到国外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另外,要注意纠正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和住房上的以权谋私问题。二是结合实际,进一步深入开展廉洁自律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特别是要建立“两项清理”长效工作机制。三是逐步建立“廉政监察”制度,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部门和环节,综合运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离任审计、廉政公开承诺及任前预防谈话、任中诫勉谈话、集体告诫谈话等制度,从源头上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问题。四是积极探索、推进领导干部公务用车、公务招待等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五是不断强化廉洁自律在干部交流、提拔、任免等干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廉洁自律工作的“刚性”约束程度,“防患于未然”。(四)突出主动出击,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要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县委中心工作,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整合力量,主动出击,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特别是要严肃查处贯彻执行上级政策不力、阻碍经济发展、危害社会稳定、损害群众利益和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并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同时,要积极探索办案工作规律,不断改进办案方式和方法。通过推行“案件检查协作区”制度,强化办案工作能力;通过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案件主办人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等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通过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经济处罚和追缴违纪违法款物的力度,切实解决执法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通过建立案件回访制度,跟踪检查被查处单位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力争取得惩治腐败与促进发展的“双赢”效果。(五)突出专项治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重点抓好三项治理:一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管理办法,完善和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继续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肃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二是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严肃查处招标采购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和回扣行为。加强医风医德建设,认真解决医疗服务中索要和收受“红包”的问题。三是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巩固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工作成果,严肃查处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的行为。(六)突出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工作。重点是抓好“三项改革”,完善“三项制度”和深化“三个公开”。一是要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三项改革”。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要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创造性灵活运用上级政策,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不断扩大改审批制为报备制的范围;对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加强后续监督,坚决查处擅自设立审批项目、变相审批、违规审批等行为;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按照精减、高效、便民的原则,公开审批内容,放宽审批条件,最大限度的降低市场准入的门槛。2、全面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作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清理整顿收费项目,加强财务监管,严肃财经工作纪律,对设立“小金库”、帐外帐以及违规开设银行帐户的,坚决予以查处。3、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全面推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继续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干部任用和奖惩中的作用。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产权交易“三项制度”。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坚决纠正串标、虚假投标以及个别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等问题。认真落实经营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批地用地行为。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规范产权交易市场。三是要进一步推进政务、厂务和村务“三个公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其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