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染病的防治
(一)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管理,进一步提高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信息报告质量,做好信息系统升级改选的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疫情报告管理的督导检查。
(二)深入开展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主动搜索工作,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做好鼠疫疫情监测工作。严格按照“鼠疫监测方案”,认真组织做好疫情的监测、预警和分析报告工作;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诊治水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群众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四)切实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进一步加强结核病医防合作,以结核病防治项目带动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全面加强病人发现、治疗和系统管理。确保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70%以上,治愈率85%以上;肺结核病人完成治疗率90%;医疗机构病人报告率、转诊率、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追踪到位率及病人家属筛查率达85%以上。
(五)学习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实施计划(xx—2011年)》,以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为龙头,全面推进自愿咨询检测、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加强与国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提升我市艾滋病综合防治的能力和水平。
二、免疫规划与预防接种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条例》,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我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
(二)落实《xx年—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消除麻疹行动计划》,组织开展1—14岁儿童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加强麻疹监测工作。
(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及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建设,全面促进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工作。
三、地方病防治
(一)按照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业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继续开展碘盐监测,做好自查补漏工作,迎接上级的考评验收,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二)切实加强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完成人间布病监测任务,与农牧部门加强工作沟通,充分利用协作机制开展防控工作;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大力开展布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居民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
四、慢病防治
(一)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围绕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重点疾病,探索疾病控制工作与社区慢病综合防治工作的有效结合,实施有效的干预措施,尽快建立健全有效预防和控制综合机制。根据呼伦贝尔市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为。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学习贯彻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纲要》,根据《呼伦贝尔市卫生系统健康教育规范》,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到全市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结合重要卫生日,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普及群众防病知识。加强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确保全市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100%。深入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示范医院创建工作,促进卫生行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