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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人民检察院工作计划

2011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和市院的工作部署,以争创全省、全国先进检察院为目标,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主题,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新理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着力打造精品案件和精品工作,着力建设“学习型、专业型、和谐型”检察机关,着力加强党建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为实现富民强县新跨越而不懈奋斗,努力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一、坚持把深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的重要载体

1、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着力维护平阴和谐稳定。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源头治理。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犯罪;不断完善逮捕必要性证明、量刑建议、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办案机制,落实依法从宽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和涉检信访预警评估机制,完善一单式工作法,针对执法环节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加强风险评估,科学制定处置预案,妥善采取应对措施;建立健全检调对接机制,大力推进民生检察,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大力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民事行政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和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安动态及对策研究,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促进网络虚拟社会建设和管理;高度重视涉检网络舆情,建立健全网上舆情监测研判、重大事件快速反应、网上舆论引导等机制。

二、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根本途径

3、正确处理惩治与预防的关系,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正确处理打击与预防、监督与保护的关系,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认真研究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的措施,坚持惩防并重,积极做好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惩治和预防工作,做到主动服务,积极作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4、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注重保障政府投资安全。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加强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重大工程建设和项目资金使用的法律监督,保障政府投资安全。正确处理办案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关系,着力打造精品案件,确保办案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5、 加强预防工作规范化,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职务犯罪专项治理工作和廉政高效平阴建设,注重发挥法律监督工作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中的作用,结合执法办案,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措施,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大力开展预防调查、网络预防、预防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丰富“预防播报”的形式和内容,创新开展警示教育、宣传、咨询等工作;不断完善预防信息库,加强职务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不断扩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范围,增加行贿犯罪成本,遏制职务犯罪;定期向预防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在乡镇和重点单位推广检察官预防工作站,在协会单位聘请预防联络员,办好协会期刊,实现工作下沉、触角外延。

三、坚持把深化检察改革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6、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健全对刑事立案活动的法律监督制度,建立公安机关反馈通知立案案件侦查情况的机制,完善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机制;建立排除非法证据制度,规范和完善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引导依法取证的范围和程序,健全对侦查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建议更换办案人和纠正违法的程序,严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制度,健全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度和对看守所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行为调查机制;完善刑事审判监督制度,规范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纠正违法、建议更换办案人、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等监督措施的适用程序;规范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纠正违法、建议更换办案人、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条件和程序,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7、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规定,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和方法。建立公安机关对立案、侦查、破案、撤案等执法活动的通报机制,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通报机制;会同法院明确对民事执行工作实施法律监督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的范围和程序,完善将量刑纳入庭审的操作规范,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规范调阅审判卷宗材料的程序;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规范和完善人民监督员的任职资格、选任管理、监督范围和程序等制度,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

四、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作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

8、坚持以党的建设推进队伍建设。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科室、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以党魂铸检魂、以党风促作风;建立健全政治学习制度,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纪律作风等教育,确保检察人员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落实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提升执法公信力”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积极发挥法律文化知识软实力的滋补功效,深入开展模拟司法考试,组织玫瑰法学社开展科研实践活动和实辩训练活动,提升检察官职业伦理水平,实现检察工作从传统检务向现代检务的转变;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会、院务会、检委会等各种制度,提高议事水平。

9、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精品案件工程,制定统一、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执法工作考评规范,进一步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执法导向;针对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新的程序规定,认真接受上级侦查监督部门的监督,切实提高侦查水平和报捕案件的质量;针对容易发生执法偏差的案件和不批捕、不起诉等重点环节,探索建立案例指导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建立完善检察人员执法业绩档案制度,把执法档案作为检察人员绩效考评、调整岗位、晋职晋级和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重要依据;更加注重信息化在执法办案中的应用,通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网上执法流程控制、网上执法质量考评,实现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

10、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检察人员异常行为管理办法》,对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干预,预防违纪违法问题和意外事件的发生;狠抓财务、车辆和检务管理,规范运作程序,实施民主监督,严肃处理违规问题,在全院进一步形成从严治检的风气;加强对上级拨付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全力推动两房建设,不断夯实基层院长远发展的物质基础;大力推行“阳光检务”,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依托检察门户网站加强网上公开,不断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打造“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