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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申报十佳文明单位事迹材料

近年来,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足部门职能,勇于探索创新,积极主动作为,为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该局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被省司法厅命名为司法行政系统服务新农村建设先进集体,荣记集体二等功;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先进集体。涌现出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李汝统等先进典型,xx年又有2名同志被推荐全国表彰。
一、凝聚合力,营造文明创建浓厚氛围
该局把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作为精神文明创建作为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最佳途径和载体,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省文明行业的创建目标, 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把创建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投入20多万元对院内外环境进行了美化、亮化、绿化,建立了图书室、荣誉室、乒乓球室,设置具有司法行政文化特色的标牌,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行政符号,营造文明高效、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在创建工作中,他们采取条块结合、点面结合、上下联动等形式,大力开展多层次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扎实开展了“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单位、科室中开展了“文明科室”评比活动;在团员青年中开展了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妇女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开展了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形成了全员参与创建、共同创造文明的生动局面。
二、以人为本,提高干警队伍文明素质
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该局围绕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着力加强制度、机制、文化建设,队伍的思想、纪律、作风、能力得到不断加强。一是把干警职工思想政治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感恩教育、群众观教育、警示教育作为重点,坚持用正确、先进思想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光荣感、使命感。二是狠抓教育培训,开展了全员读书、“五比五看五议”(比学习、比工作、比创新、比文明、比团结,看能力、看贡献、看实绩、看素质、看和谐,议干部、议职工、议机关、议基层、议整体)竞赛活动。在机关实行“三员”学习法,每名人员轮流讲课,大家既当教员,又当学员,同时还当评论员,通过“一人讲、全员听、众人评”,使每位干警职工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三是健全规章制度,严格督查考评。制定了《司法行政干警行为准则》,对干警的政治思想、执法活动、廉政建设、安全保密、警纪警容、语言举止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行为规范。出台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规定,保障各项工作行有规范、做有制度、干有约束。对重点工作实行督查,做到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促进了各项重点工作高效运转、顺利完成。开展360度圆周绩效评估,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被评估人的业绩。四是注重机关文化建设。积极培育忠诚、奉献、创新、卓越机关精神,让广大干警职工心系司法、奉献司法。设立每日寄语展牌,每天有一名干警职工将自己喜欢的名言警句或人生格言书写在展牌上与大家共勉。同时,利用薛城区司法局网站录入、下载名人名言、励志格言、倡廉警句、工作体会等内容的文章,切实让机关人员对机关文化建设入耳入脑入心。同时,丰富机关文化内涵,坚持把人的需求、人的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既注重外部环境的打造,更注重干警职工潜在能力的激发,做到政治上关心、精神上激励、生活上帮助、物资上奖励、心理上关怀。定期开展联谊活动、谈心活动、重大节日期间“送温暖”活动,虚心征求、听取本系统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社会监督员建议意见,增进干警职工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三、履行职能,塑造良好司法文明形象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取得新业绩。组建全区重点工程项目法律服务团队,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城南新区建设、区领导接访等工作。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我区连续两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法治枣庄”先进区(市),区司法局被省普法领导小组表彰为全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先进集体。积极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按照《薛城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责任分工》、《薛城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工作责任分工》的要求,圆满完成部门创建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卫生大扫除活动,动员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一齐动手,扮靓文明、和谐、绿色薛城。发挥优势,维护稳定取得新成效。成功创出148与110联调联处经验,全区调解组织年排查调处矛盾纠纷500余起,成功化解了一批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深入推进“黄丝带”帮教工程,三年来接收的276名刑释解教人员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社区矫正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目前正在管理的227名社区服刑人员均能认真接受矫正教育。强化服务保障,法律服务迈出新步伐。着力加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建设“薛城区法律服务综合服务大厅”,为全区140多个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每年代理各类法律案件400余件,年办理各类公证事项xx余件、法律援助案件200余起,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60万元,挽回损失4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