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送别词,作于宋高宗绍兴十二年(1142年)。作者在胡诠遭贬后,不顾个人安危,写这首词为他送行,表达了作者忧国忧民的悲壮情怀以及对胡诠的深挚感情。这首词与寄赠李纲的《贺新郎》一样,写得慷慨悲凉、愤激,其忠义之气,溢于字里行间,表现了作者刚正不阿,坚持正义的爱国主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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