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这个夏天炎热难熬,白天的温度将近40度。像我这样惧怕流汗的人类也唯有找个有冷气的地方蜗居。曾设想过住进一临海五星级大酒店高层之上。透过落地大玻璃窗眺望远方的大海。我深信大海的颜色不可能是蓝的,而应当是模糊、浑浊的灰色调。那样会更有想象的空间。远处传来的轮船汽笛声也不应太过刺耳,而应是厚重、沉稳些。那样我便可以躺在一张安放地恰倒好处的柔软的大床上,像听催眠曲般,闭上眼睛,进入一个永不愿苏醒的梦境。
这种火炉日子里,这一被大多数人认为慵懒到无可救药的念头却成为我夏天里唯一追求狂热的梦想。
或许我只能躺在家中地板上。家,无数钢筋水泥的一份子。它隐藏在这座物欲横流的城市里。在车水马龙、一红闪动的动感中,它相对静止,在烈热暴晒中,显得孤独、落寞。我躺着,望着窗外一丝不动的绿叶,它们所折射出来的光芒足以让我感到昏却。
好在——我躺着。
我发现在我进入这种状态后,很长时间内不能抽离、不愿让肢体活动。只是任由思绪滋长、漫沿。它们像我儿时养过的茧,在缓慢移动中,吞噬着我思想的绿叶。记忆的片段停留在外婆家旁的河流里,我们一群乳嗅未干的孩童在互相嬉戏,我习惯用身边随手捏来的漂浮在河面上的水草当作武器,和伙伴们互相厮打。十足野味,却乐在其中。男孩子大多赤裸着全身,我们女孩也只不过穿一小短裤。如果说穿比基尼是性感的代表,那么,我们那会则应叫做原始的体现。当我发现自己从那样一个只愿穿短裤在水里打水战的毛头小孩演变成一个对渴望穿上比基尼的小女人时,我有点失落。于此同时,我却不能左右我的思想回那个纯真的阶段。
因为我长大了吗?是的。
就是那群小孩中,有我喜欢的仍若。他像一个烙印般深刻在我记忆的某个阶段。他比我大两岁,除了在河里看过他裸露的上半身外(他是唯一穿泳裤的),其余的很多时候他包裹得严实。就像现在的温度,他会穿一件白色的衬衫,一条男童的西装短裤再加上一双光亮的小皮鞋,头发也很独树一帜,是中间分界。当然现在看来似乎并没什么,也接近落伍。但在那个郭富城发型横行的年代里,他是我们同龄人中走在时尚前沿的。大概我们中大多数小孩在那时还不了解谁是郭富城。只知道锁定每晚黄金时段播出的“圣斗士”。与此同时,仍若已经开始听“对你爱/爱/爱不完了”。对我而言,他是神秘的。他的另类激发起我年幼的好奇心。我用尽一切办法去接近他。
我习惯在夏天的黄昏,坐在他家的后院里,在一棵未知名的茂盛大树下,倚靠在他小木桌的边沿,陪他一起看《十万个为什么》。我曾一度对他看这种书表示出疑惑,对我而言《小叮当》远远比这个有趣。为了理清自己当时的糊涂,我问了一个让我后来觉得无聊甚至于愚昧的问题。
“仍若哥哥,你为什么不去读小叮当啊?那个比这个有更多的插图!”
“那个有什么好看的,只有小孩子才看那个,我可跟你们不一样。”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趾高气扬。我能分明从他眉仍若间看到一份超越年龄的孤傲。
我没有应答他,对我而言,他的话可以成为一种类似于伟人的格言。我只有崇拜,盲目地崇拜。在很多时候,我也只是无语地看着他,在夏日黄昏远处的酒红色火烧云映衬下,他的脸显得流光异彩。在我当时善处萌芽阶段的心灵蒙上一层亮丽的色彩。对此我每每都陶醉其中。
记忆到此,打了一个逗号。是停滞不前,而是我必须让它暂时刹车,来个整理。我发现那个画面给我燥热的身体灌进一股清流,抵达五胀六腑,或许它已经被我拿了个相架固定了起来,定格在我那段逝去的岁月里,永远地不会被磨灭掉。
我所肯定的是仍若在很多时候也很喜欢和我呆在一起,或许只有我喜欢并且像一个诚心聆听教诲的学徒一样,全神贯注地听他讲他的理论,讲他的理想。
而当年我只有10,而他也不过只有12罢了。
在那个阶段,还有另一个人让我记住的。那就是石子,我忘了他的名字,只记得大家都是这样叫他。石子的父母都是农民,和出生于知识分子家庭的仍若相比,他无论从外表或者内涵都显得粗俗。黝黑的皮肤、理了个平头,又高又瘦,和白皙而又带书生气的仍若站在一起,他简直是一非洲难民。但他们很少会站在一起的时候,除非每年夏天一同在河里嬉戏时才可能碰上面。仍若是看不起石子的黑,每当我提起石子时,他总会轻蔑地说
“那块石头,黑得像一乞丐,注定一辈子不会有什么出息的”
“才不是呢,石子哥会很有出息的”
我从来不喜欢其他人在我面前诋毁石子,就算我一向喜欢的仍若也不行。要知道石子待我很好,我没有哥哥,所以我就把他当成了我的亲哥哥。他曾经为我爬到很高的树上摘下一个不知名的果子;为我买《小叮当》;甚至在我打碎另家的盆栽,想一走了之的时候,他毅然地站了出来,为我顶罪,结果是他被他妈叫在家里坐一个星期,不准外出。那时他妈还叫石子要学习我,每天乖乖地和仍若在一起读书,别在外面野。他居然一副忏悔样地点头。
后来石子对我说,他那个时候这样做其实不当当为我不受挨骂,更重要的是他也想学习一下仍若,看看书。但实践证明他不是读书的料。其实我并不希望石子变成仍若,他应该就像很多时候一样,和我一起看小人书,收拾我撇下的烂滩子。而当我在石子面前有意无意地提起仍若时,他都会很平静,没有过多的平价 。这让我想起仍若的盛气凌人是神经质的。
这种日子一直持续到仍若和石子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
2
石子在那个时候有了一个女朋友,叫晴。长得并不怎么样,只是有一头黑而油亮的秀发。我有时看她会编两条粗辫子,有时则会梳一马尾辫。每次和石子一只手牵着时,另外一只就不停地卷弄着辫子。当时石子几乎每天都有架打,虽然瘦,但由于骨头够硬,至少不会打到进医院,而他的对手就糟糕点,大多都会在经后几天里,给学校请病假。就是这种战无不胜的优异战绩,使石子理所当然地成为那一带的龙头老大。现在猜想,晴之所以和他在一起,就是看重这一点。而且每每和石子并肩而行的时候,总是容光焕发。就像香港那些反映黑社会题材的电影里的女人一样,十足一老大的女人的样子。
而自从石子和晴在一起的时候,我就很少会和他联络了。只是有时在街上碰到时彼此打个招呼,我是会因为多日的不见而有点生疏,而石子反到不会,他还是会对我嘘寒问暖起来
“有事就来找我!”这几乎成为我见他时,他对我所说的口头禅。
“恩~~”
而站在一旁的晴则会没事有事找我叉,比如数落我那几根发育不如她完美的发丝。
由于和石子的疏远,童年的两个好哥们就只剩下仍若了。他考进了县里的唯一一所重点中学。很多时候我喜欢和他在一起,而这种喜欢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料。仍若在这个时候迷上了篮球,我就在放学的时候跑到他学校看他打篮球。每去一次,对我而言都可算是惊心动魄的冒险,校门口明明写着“外校学生严禁入内”。而我总是想方设法地溜进去。前门进不了,我干脆“跨”墙而过。我到现在都不明白像这种重点学校的围墙怎么能够如此之低,低到我每次都如同直接跨过去的一般。和“爬”根本连不上半点关系。如果单单是这样也不算是什么“冒险”了。问题就出在我必须如何去逃离传达室那老头的追杀。我必须如同一个日本忍者,迅速低头,快速逃离。
直到到达篮球场,见到仍若,坐到距离篮球场不远的大榕树下,让榕树相对宽大的绿色叶子大衣把我正个掩盖。我才算脱离了险境。
大榕树是个恰到好处的“观战台”,正好对场上的比赛
这时候的仍若总是在球场上挥洒自如。他无论从外表或球技都足以在那班乳臭未干的小子面前崭露头角。我并不哓得那些个篮球功底,是速度也罢,是技巧也罢,在我眼底全些个扯淡。我所关注的莫过于仍若的全部肢体动作。它们的完美或缺陷在我看来都是一个聚光的焦点,能量足以穿透我的视网膜,在我瞳孔深处留下一个印记。
尽管事隔多年,我从不曾忘记仍若在那个天空满是火烧云的黄昏所投射的目光——孤傲、冷俊。如同现在,在篮球场上,也是如此。橘红色的球体在他手掌的控制下跳跃着移动,直到在一个适当的位置划出一道狐线直奔球篮。一个漂亮的三分进球。与此同时,我发现不远处的美女丑女们都不约而同的发出刺耳的尖叫声。仍若的面部表情仍然冷若冰酸,并没有因此产生任何相应的物理变化。一个小女生在这个时候突破重围,面带红晕地跑到仍若边,递给了仍若一瓶两升的“益力”。眼睛不时暗送秋波,而仍若却仿佛是一绝缘体,再大电流到他这来也只好烟消云散。那女生倒也并不对此感到失望,其实她应该什么希望都不抱,毕竟仍若在后来的所作所为倒另她最后谨存的半点幻想也随之化为泡影。
仍若是这样做的:他递过“益力”后,随手搭上身边一哥们,把“益力”往那哥们那塞。那哥们天生一“回收站”,在众目睽睽下,把那瓶两升的“益力”一饮而尽,并且一滴不剩。相信那女生见那“益力”被这样糟蹋,恐怕毅力也是不支了。果不然,她只好用女人最温柔的方式解决——眼泪立马夺眶而出,转身走人。
我和在场的许多人一样,目送她娇小的身躯淹没在人海中,随及消失,不尽为她感到可悲。
球赛结束后,仍若才发现坐在榕树下的我。出于某种礼节,他还是向我走过来,并很客气地对我说了一句“你来拉。”这句话的平淡就像在大海中投如一粒沙子,海面仍然平静如出。倘若不是因为我和仍若之间多年来的某种情谊,那么,那句话对于今天的我也是奢望的。我也会在到了一定的时候落个像那个小女生的可笑下场。
但一切都还好,因为我们彼此都认识多年了,所以前面的设想也是无谓的。
“怎么?又在构思你的小说情节?”
“你怎么能这样对待那女生?”突然间我变得义愤填词起来,答非所问。
仍若一时语塞,无话可说。我们的对话在很多时候都是如此短暂,然后我们就这样坐着,望着临近黄昏的天空,望着眼前一闪而过的形态各异的生物。这个时候我才能发现仍若的脸上仍然像多年前一样流光异彩,但却多了一层疲惫。于是,我开始后悔自己刚才的口不择言,为了打破这种沉默,我建议去吃冰淇淋。
吃冰淇淋的地方是个叫“紫熏驿站“的别致小雪糕屋。虽然面积不算大,但店面的整体配合却也呼应了店面,显得别有一番风味:紫色的主色调,配以昏暗的灯光,加上不知从哪传来的熏衣草香味,让我有种全身心放松的舒适感。
仍若喜欢吃草莓冰淇淋,并且他吃的时候不喜欢大口大口地咬,而是小口小口地舔着,像个小女孩一般,这在我认识的男生中是罕见的。我看到他可爱的样子总是忍不住在旁偷笑,仍若倒是一点也不介意,继续舔着他心爱的草莓冰淇淋。有时反倒取笑我的粗鲁,说我吃得像个假小子,一点也没有女人的温文而雅。
是的,我就是我,从以前到现在一直是这般如此。我喜欢吃朱古力冰淇淋,喜欢喝冰镇可乐,喜欢把所有古灵精怪的想法化成附着在纸上的文字,喜欢在寒冬跑到天台吹冷风,喜欢到外婆的祖屋里看初春买来的茧是否已经化蝶而去。它们暧昧地刺激着我的神经系统,给我无限的联想空间。
“最近你听什么歌?”我突然饶有兴味地问仍若
“什么都听,只要流行”
“不会是``````对你爱/爱/爱不完吧?哈哈``````”
“你别土了,都什么年代了。”
“你不是以前挺喜欢的吗?”
“那是以前,人是会长大的,现在想来,以前自己怎会喜欢这种歌,真是好土啊,像个乡下人,你别整天和石子混多了就把我和他想在一块,要知道我和他身份不同,我可是个走在潮流先端的人物哦!这点你要切记,而且你要像个淑女,也别整天跟他野,那样只会诋毁了自己的名誉,知道不?”
“我就是喜欢,你能怎么我吗?在我看来石子比你强多了,虽然以前我一直认为你很优秀,但今天开始你已经不是了,石子远远超过了你!”我在大声叫嚷着,以至与身边那些正在借助浪漫气氛亲热的情侣向我投来敌视的眼光,但我已全然不顾。
我无法忍受仍若脸上出现类似于猥琐的神气,它们污辱了那张精细的脸蛋。而它伴随的笑声也渐渐遥不可及了。他不再是我所认识的仍若了。更确切地说,一直以来他就是如此,只是我对他存在着过多的抬举与幻想。尽管在很多人面前他应当是个有足够资本理直气壮地“神气”的人。他外表帅气,成绩优异,读的是许多人可望而不可及的重点学府,并且在进入学校不久后,因为高超的篮球技能而被选为篮球队的队长;其次仍若出生的家庭虽不算名门旺族,但也是个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父母均为文艺圈中小有名气的人物。种种迹象表面,他是那种站在黑暗角落仍会自动发光的,在路上会有许多未成年或成年的女孩或女人上前搭讪的佼佼者。所以我应该对他保持贯有的崇拜,可是我发现自己已经对此厌倦了——当我发现一个人能够对自己的过去完全磨灭掉的时候。
我迅速地大口大口地咬着手中的冰淇淋,让冷冻的感觉麻痹自己的胃,直至绞痛。这时我起了身,我清楚地记得我抛下的最后一句话:
“你以后会以你舔草莓冰淇淋为耻吗?”
我自任自己把语调拿捏得相当不温不火,就像现在电视荧屏上流行的广告语一般言简意赅,寓意深邃。可以打响企业品牌。
我无法辨别仍若的表情,也不想注视过多,它是红是绿是白是青,对我而言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我甚至想过我们就这样结束掉将近20年的友谊,结束我对他长久以来错误的单相思。
后来证明我的推断是无庸质疑的,从我走出“紫熏”的那一刻起。
3
自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仍若了。我深信他仍然会过着他的光辉岁月,如同一只拥有彩色蝶衣的蝴蝶一般。而我仍然是一条未破茧的昆虫罢了,在自己的“茧屋”中写着煽情的短篇,骗取微薄的零花钱,买喜欢的cd小说。有时会对安放在橱窗里的昂贵外套和avon化妆品充满憧憬。但我自任不曾怨天尤人过,只是像老师们所说的踏踏实实地,一步一步地学习东西。虽然未必会对四个现代化做出什么贡献,但我安份守纪,平凡地过着我的生活。
对此,我相当满足。
4
在那个夏天即将结束,秋天即将开始的时候。我接到了好久没有联系的石子打来的电话。
如同我的猜想,秋天不是一个开始恋情的季节就是个结束恋情的季节,石子在这个时候结束了他和晴的“爱情短跑”。那也是我意料之内的事。
我至今都不清楚石子和晴是因为什么而分走到“爱情的尽头”。石子也并没有提及,也不像大多失恋的男人一样吸烟酗酒,反而异常的冷静。连在电话那头叫我出去吃馄饨的口气都像多年前叫我到河里嬉戏一般。这反而让我觉得一切并没那么的简单。
我们吃的是福建沙县的馄饨。时间是在下午三点多,店里很安静,只有三三两两的几个人,由于这一带是建筑工地,所以大多是些民工因为工作忙的缘故,没赶上吃午饭,这会儿特地来吃的。再说只要花上三元人民币就有很大的一碗,对于这种廉价的小吃,我和石子甚是满意。
我选择坐在临窗的角落里,这样一来,我便可以仔细辨别一下初秋的景色。落叶并不算很多,只是零星地点缀了一下午后冷清的街面。偶尔有一辆轿车从我们面前呼啸而过。由于速度的快,使我无法去辨别它的牌子。但不管是什么牌子,都不可能是一辆法拉力,像这种 车子是不会穿梭在这种让城市人遗忘的小街上的。
“你也开始对这种四个轮子的机器产生向往了?”石子一边咬着含在嘴里的馄饨,一边对望着窗外出神的我发问。
“我还没有钱去弄来一辆自己玩玩啊。通常我对那些距离我遥远的事物多少有点向往的!”我回答得挺认真的。
“你的意思是说如果你有钱就一定要弄上一辆咯?”
“那可不一定,到那个时候我可能对此不感兴趣了,反而对走路或骑脚踏车更感兴趣的。”
“是吗?如果按你怎么说有钱人都是箭步如飞咯,而我们这些对未来有一定幻想的平苦大众则走几步都会累,所以整天才会对什么宝马奔驰法拉利存在奢望?”
“或许吧,人就是这样啊,你我也不外呼如此。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你我岂不是很俗?”
“你也会说“人都是这样啊”,那么我们也就不“俗”了。反之,我们还在这边思考人类思想的演变过程,跟两社会哲学家一样,应该是“雅”了“
听了石子这话,我差点没把嘴里的馄饨给吐出来,想石子讲话也可以如此“文艺腔”着实不简单了。想着也就笑着适时迎合一下
“是、是、是,两位大哲人在这里吃馄饨,还由此得出本世纪最富哲理性的一句话,它将成为一句千古名言为后人传唱,此佳句为——”凡吃馄饨者,混吞也,人啊!就是这样,混混沌沌过一生。“
“来!为我们的混沌人生而吃馄饨吧。”石子一脸兴奋地说着。
我丝毫不能从他那双具有振奋人心力量的眼猛中看到一个失恋男子的半点落寞。由此我判断晴在石子的心目中等同于一碗“三元馄饨”的价值。又或许,她在石子心目中连和馄饨相提并论都没有资格。接下来,我们说了很多无关紧要的话题,但大家谁都没有说到晴。我们心里都明白那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毕竟一切已经成为了历史的过去。
那天我们两个疯到很晚,像是去参加新年倒数狂欢一样,我们坐在人民广场的花圃边沿沉默;跑到海滨长廊上看汕头并不完美的大海;以及听海水拍打护堤所发出的声音,那种声音奇怪地集合了多种音素,令人心旷神怡。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原来不完美的事物却能制造出意想不到的天籁来!相反,那些看似完美的却让你大失所望。就像石子和仍若那般,如果说仍若只能让我呆在蛹里,那么石子无疑在某个时候帮我脱落茧,让我从蛹里出来,从获新生。
这种周而复始的循环在我看来就像生物链那般不可能被断开。
但事实上,当到了某个时候,我身边的很多人都会在我的视线范围内消失。包括石子和仍若。
一切终究有个断点,我,终将脱离了茧的重重包围。
5
仍若在高考的时候因为发高烧的缘故,与名牌大学失之交臂。他的父母把他送到新西兰留学,至此音讯全无。在我的记忆脑细胞里,仍若只是那片虚幻的火烧云下骄傲的脸盘以及在“紫熏”吃冰淇淋嘴角暧昧的香气。可他已经在一个奶牛和风车横行的国度里,呼吸着属于他自己的新西兰的新鲜空气。
而石子,到了他人生的某个阶段,似乎也“改邪归正”,结束了他的江湖人生。在多年后的新年假期里,我在童年外婆的老家遇见了石子。他看上去气定神闲,早已没有了当年“闯江湖”的霸气。他厮也是一农民企业家了!不竟欣喜。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他小子也是一法拉利了。
而我,脱离了茧的我,不再住在回忆里,只是有时会去凭吊一下过去的年少岁月。
6
毕竟,人生仍轮回。
今天的岁月也终将成为明天你我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