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与不让
“让”是中华民族得传统美德,“让”缔造了许多佳话,成为中华文明得一分子。但“让”也让我们中华民族蒙受奇耻大辱,这就让我们对让”有了新的思考。
古有孔融让梨,这一让让出了谦逊,让出了文明,让出了亲情;汉有韩信受胯下之辱,他的忍让让出了风度与理智;晋有退避三舍,文公的让,让出了诚信与机智……他们的让,体现了大人物的风范与气度,向史册展示了他们的远见卓识与魄力。有时让也是一种美丽。
他们的让是有原则的,是可以体现他们个人良好风范或是一些无伤大雅之事,谦让一些反而是一种美德,但如果是一些举足轻重或事关国格的事情就一步不能让。
1840年英国用罪恶的鸦片与大炮打开了侵略中国的大门,软弱的清政府面对强敌胆怯了,签署《南京条约》,使香港沦为殖民地,此后西方不断割占我华夏大陆,使我中华蒙受大辱,清政府的软弱导致的一味退让使我们成为弱国,这种事关国格和荣誉的事情根本不能让;白色恐怖期间被捕的革命党人面对敌人的严刑逼供咬紧牙关不肯泄露半分机密,这种事关党的生死存亡的事情我们必须当仁不让。
生活中的琐碎事件我们不必斤斤计较,退一步海阔天空,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但对于民族之计,国家之计,我们就不能让。
“让”与“不让”因事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