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 城 记
——关于《情色男女》之肯定之否定与否定之肯定
磐 石
一日上网搜书,一本叫《情色男女》的电子版小说摆在眼前,占据了我视网膜的八又二分之一。好在封面上只有这四个大字和几个图案化的圆弧,没有配上露半个乳房、半条大腿的妖女,不然真要以为是“地摊文学”——如果可以称之为文学的话——用上了高科技。正当我为网络文学良莠不齐而感叹欲滚动鼠标时,一行小字吸引了我,那是作者的名字,叫颂源。
我的目光滞住了。
我有一个玩了近二十年的朋友,也叫颂源,当然是笔名。当年我们在一起经常闲逛于南门口、五一广场、东塘一带。后来我办了当时中国首家《公关导报》,我编报纸颂源君卖报纸。那时还没人敢大声吆喝卖报,颂源君“脸皮厚” ,自然也就业绩最好。后来,报纸因种种原因被“裁员”了,报社的人也各奔东西,我也就去了南方,先在广州然后在深圳呆了很多年,干一些编书、印刷及广告方面的事情。小平同志南巡那年,颂源君也突然“流窜”来深圳与我小住了一段,江湖上传说他是因为逃婚或其它男女情感之事才无聊南巡。就在这个时候,有一支家乡的模特队来深圳演出,颂源君认识其中一名模特,说是要尽“地主”之谊,为模特队接风。颂源君将我也领了去,这算是我与模特的第一次亲密接触。那一夜,大家玩得很欢,颂源君喝了很多酒,醉了,还差点“霸蛮” 和出租车司机打一架,是我生拉硬拽将他这一百多斤的躯体拖上位于七层楼高的出租房。再后来,听说颂源君回长后与模特队的美丽湘女们有了一些情色之事,我只是听说,算是野史。再后来,颂源君结了婚,新娘是一位刚从大学毕业的女生,清纯得像韩剧里的女主角,这与他和我分手后把闲逛阵地改成湖大“堕落街”有很大的关系。尔后几年,正是湖南电视产业快速发展的几年,颂源君也混迹其中,且小有成就。这时,我已北伐,在京城捣腾起影视产业。与颂源君稍有不同的是,我做的是电视剧。虽然我们工作性质相近,但由于“两地分居”,且各有事业要忙,交往竟疏了起来。我赶忙找出电话本(久未联络的原因),打电话向颂源君求证。颂源君隔着千山万水用他那卖报的嗓门操着一口纯正的长沙口音喊道——冒错,咯就是我写的!你快些看,写的就是我们以前的那些事。
我是迫不及待地把这部小说读了,读得很慢,不是不好看,而是读得太过仔细。的确,正如颂源君所说,这部小说写的就是我们身边的那些人,经过的那些事,以及我们共同的城市。书中李海贝干过的——编地图、拍广告、弄创意、出书、做节目……都是我们亲身经历过的事情。这也是我为什么不厌其烦地向你介绍我与颂源君交往的目的,你了解了这些,等于了解了这部小说的故事梗概。也许你会问,这部小说会像你介绍的这么索然无味吗?让我告诉你,对,它就是这么索然无味!就是因为索然无味,所以它吸引了我。就像一杯白开水,没加任何辅料,但却是人体的必需。
这部小说你不能当作一部严格意义上的小说来读。它没有波澜迭起的故事,没有独具性格的人物,也没有机关重重的悬念,有的只是上班、下班、吃饭、穿衣、做爱、睡觉,一切平实得就像我们身边的生活。我知道,有一种小说,叫新现实小说,也有人叫新状态小说,大约与此类同。但《情色男女》还不能归纳到此列,上述小说多以写实来写理想,以状态来状人生。《情色男女》不是,它没有这么大的追求,也没有这么大的使命,它充其量就是一个拥有高中文凭的人写的一本大部头的略有些文采的日记,记录了他以及他身边的人在这段历史时间所发生的一些事情,还有他对这个城市的冷眼旁观。是不是这种小说就没有了文学价值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正如作者在本书的后记中写道——“小说是记录、是叙述,是描绘、是抒怀、是发泄、是寄托、是资料。它不是匕首、不是投枪、也不是号角、不是镜子、更不是航标灯。小说忧国忧民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小说家不要试图从政治家那里捞到好处,小说家也不应该抢哲学家的生意,写小说的人不要故作深沉状(从很多作家的照片可以看出),更没有必要一厢情愿,自作多情。写小说的人很怀念的那个让人很在乎的年代可能一去不返了……”这部小说其实就是作者用回忆、观感、梦呓、絮叨、发泄堆砌起来的一种原生态。可以看出,作者是有意为之的,它的目的就在于反文学,包括文学的责任与文学的结构、语言等。我倒认为,文学是可以有责任的,在特定的时候能够起到类似于匕首与投枪、号角与航标灯的作用,尤其是在法制尚不健全的时代。随着法制逐步走向健全,文学的这一功能在越来越缩小,但并不妨碍文学对政治的热情参与。文学应当是多元的,只要不对文学强加政治的功能就好了。
这部小说最大的看点不在于它在文学上的反传统,而在于它对于我们日日生活却熟视无睹的城市嬗变作了最真实的记录。说它是一部小说,毋宁说它是一部文学化的城市的编年史,一部由非专业人士描绘出的城市市井画卷。在这幅画上,有考究的运笔与着色,当然也有开小差或打瞌睡时留下的败笔。作为一部文学作品,它是残缺的,不完善的,但这种残缺又构筑了这部小说一种别样的形态。我们眼中的世界到处充满着残缺,完美无缺的人和事物是罕见的,我们又何必去苛求一部小说呢?譬如说,这部小说里的人物就是一群与传统小说人物迥异的芸芸众生,他们没有特别的个性,也没什么大的作为,更谈不上崇高的理想与高尚的道德情操,总之,一句话——他们不具备文学应有的典型性,但是它却具备了普遍性,因为我们大多数的人都这么活着。作者正是通过这一群芸芸众生来凸显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的精彩与无奈。读完这部小说,我有一种豁然开朗之感,原来我们曾经日日走过的蔡锷路、黄兴路、营盘街、学院街、坡子街,还有这么多优美的故事!那些我们时时扎堆的定王台、马王堆、火宫殿、岳麓山、南门口,还有这么多动人的传说!那些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回首起来,居然还这样的有滋有味!我是一个久居这个城市而又久别这个城市的人,这种阅读让我既亲切又隔膜,既兴奋又窒息,就像我因久别这个城市,已习惯不了那里的辣椒与槟榔一样,不吃的时候想吃,吃了以后又大汗淋漓。记得有一群好事者曾经做过一次城市评价活动,诸如,北京是最文化的城市,上海是最小资的城市,大连是最漂亮的城市,海口是最性感的城市,深圳是最浪漫的城市,等等等等。那么,长沙是一个什么样的城市呢?他们对长沙是如何评价的,我已经忘了,或许根本就未列入评价范围。如果让我来评的话,长沙什么都不是,又什么都是。因为,长沙是个大杂烩、大染缸、大熔炉。别的城市有的它都有,别的城市没有的它也有,譬如将军镇和槟榔。有一位哲人说过,看一个人幸不幸福,就看他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城市。我庆幸我曾经长时间地生活在这样一个城市——一个有点妖、有点古怪,也有点土、有点不伦不类的城市,是它不太纯净而且还有点浊的水滋养了我,我才有了底气拿起笔杆子写字,甚至靠写字来混饭吃。我想,颂源君亦有同感。我喜欢这部小说里描写的这个城市的样子以及这一群人匆匆走过的脚步所掀起的并不太浓的尘土,因为它能带给我初恋一样的感觉——欣喜中有一种不安。
谈完这部小说的人物与故事,不能不说说这部小说的语言。这部小说的语言也是很有特点的,一是它的方言,二是它的幽默。以长沙方言写作,记忆中何顿是始作俑者,即使不是,也是最有成就的。我以为写这样一部城市小说,方言是必不可少的元素,否则写不出这个城市的质感。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因此在这里就不再赘述,值得一说的倒是作者的幽默。在我看来,长沙人是缺乏幽默感的,颂源算是一个例外。他以自己的天赋异秉,将轻松幽默的语言风格注入到作品中,而且还有意识地在作品中穿插了许多人们听过的或没有听过的段子,让你在阅读时忍俊不禁。也许会有人不以为然,甚至认为是文学的一种堕落,在我看来,既然诗歌能写进小说,段子为什么就不能写进小说?段子不也是人们意识形态的体现吗?我更认为,作者用这种方式写这样一部小说,有点像现代派画家在做行为艺术,我们围坐在一间酒吧的长桌前,听作者在讲一个超长的段子。段子完了,大家开心地笑了,如此而已。如果段子完了,大家没有笑,只能说段子讲得不好,讲段子的人功力不够。如果有人笑了有人没笑,那只能说,笑的人听懂了,没笑的人还没有听懂。我读这部小说,就会经常发出不经意的笑声,而且在别人看来并不可笑的地方也笑了,并不是因为我身上的幽默细胞有多少,而是因为书里的故事就是我身边的故事,我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城市的故事。现实有太多的残酷,有太多的不顺心,如果有一本书能弹发你心灵的笑容,那何尝不是一件幸事?!
还值得一提的是本书在标题上就提到的情色二字。情色一词其实就是色情一词的倒装句,因为色情一词在国内是一个贬义词,法律上还常常拿它作为犯罪行为的界定,所以将色情作文艺作品的标题或其它肯定通不过“政审”,情色便成了色情的变通而大行其道。为什么这么多文艺作品趋之若鹜以情色为题呢(说不上名,但记忆中似乎有很多)?就是要明确告诉你情色就是色情,此招术乃此地无银三百两。刚看到《情色男女》这部小说的标题,我脑海里马上涌现出的就是那一大堆乌七八糟不堪入目的文字。如果不是看到朋友的名字,我肯定就pass了。看《情色男女》有点像看苏菲•玛索的电影,如《情欲写真》、《露易十四的情妇》等,你会不满足,真的不满足,那种由片名引发的联想,让你在观看影片后大呼上当——其实没什么啊!情色在这里只是一种噱头,一种诱敌深入的技巧,一种商业的设置。但不管怎么样,苏菲•玛索你仍然会看,会一步接一部地看,明知道会上当,仍痴心不改,其实这就是距离在起作用。云遮雾绕的情色永远要比一针见血的色情更让人心旌摇动,更让人回味绵长,这也就是情色片比a片更吸引人的原因所在。所以说,不满足其实就是最大的满足。我个人认为《情色男女》之情色,还是太过,虽然比时下那些以色情而取悦读者的作品要好,但仍有五十步与百步之嫌。其实,可以写得更干净一些,但字里行间散发出的男女之间的“荷尔蒙”的气味仍然在,这才是写情色(或曰色情)的高手。
我不喜欢这本书的名字,就像我不喜欢女人往肉丝袜里塞钱一样,非常的不喜欢,它让我想起地摊上那一堆堆靠卖女人乳房赚钱的“地摊文学”。如果不是因为我与作者至交,不是因为对好友出书的一种好奇,单就这本书的书名,我真不愿多瞧它一眼,更遑论让我掏出一顿饭钱将它买下来,并花费一星期的宝贵时光将它读完。文学是一种商品,商品最基本的特征之一是因为它存在等级,存在不同的消费群体。一本书的书名就是一件商品的广告词,人们会透过书名来了解这个产品的属性。《情色男女》用这么低俗的名字来包装一部并不低俗的书,货不对版是一说,更重要的是得不偿失,失去了真正具有购买能力、即使没有购买能力也能舍下一顿饭钱且具备阅读情操的那一类人,我始终认为这一类人是文字消费的最大群体。在阅读到这部书三分之一时,我的脑海里闪出一个名字,叫《这个城市有点色》。我当时以为,到现在仍然以为,它是这部小说最恰当的名字。不那么色情,但又富于想象,就像这本书的本体。在语文的格式上,亦打破了传统的四字或两字书名结构,符合现代人对文字的求新求变的渴求。同时,我以为这本书不是一部写人的书,人物在这里已还原于张三李四等一个个空洞的符号,已还原于一群芸芸众生,这在前文已有阐释。所以,这本书应当以城市来命名。我说了这么多,当然是向朋友推销我的这个书名。至于朋友还有出版社喜不喜欢,那就另当别论了。
看完《情色男女》有些激动。好久没有读长篇了,记忆中在这之前读的长篇是几年前读到的林白的《一个人的战争》。尤其是上网读,这是我的第一次,常常看得视网膜内一片空白。即使如此,仍是一次愉快的阅读,因为它至少让我知道,小说还可以这样写。
写这篇文章不是为了向朋友献媚,的确是因为有话要说。相信朋友看了我这篇文章,也不会像看马屁精写的文章一样,飘飘然,因为,我的确说了太多不恭敬的话。这是我的个性,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如果多有得罪,还望朋友多多担待。套用一句台词:小弟这厢有礼了!期望本书的纸质书早日出版,能让更多的读者看到它那没有表情但内涵还算丰富的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