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前的一天,我伴着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来到了这个美好的世界。
我的相貌并不出众,一头黑黑的短发,两条又黑又浓的毛虫眉毛,一双小而有神的眼睛下面是一张拥有无敌大嗓门的嘴巴。
这就是我,外贸不出众却有独一无二的我。
我喜欢看书,只要翻开书本,我就忘记了一切。我喜欢和书本一起遨游在知识的海洋。和定律公式一起在数学王国玩耍,和优美的文章在无限的遐想中飞翔是我最快乐的事情。因为书,我在小学时代的作文都获得了一等奖;因为书,我在课堂上能说会道;因为书,我懂得了怎样能够分辨好坏,怎样对付坏人。
这就是我,一个喜欢在书里翱翔的女孩。
我的性格比较外向,活泼乐观是我的朋友。因为太活泼了所以经常给爸爸妈妈添麻烦。
记得有一次,我因为贪玩爬上了别人家刚修建的房棚上。肥胖过度导致房棚上烂了个大洞,当时我呢从房上摔下来的时候幸亏幸运神眷顾我弄了个‘'跳跳床‘'给我,才不至于让我过早地去见阎王。事后,房棚的主人不知怎么找到了我这个‘’罪魁祸首‘’,弄得我家那天晚上都有美妙的‘’歌声‘’(其实是哭声)萦绕耳畔。
这就是我,经常一个因为调皮而麻烦多多的麻烦蛋。
我的缺点是最令人头疼的,又粗心大意,脾气暴躁。但我也有很多优点,最令我自豪的就是热心。
怎么样?我还不错吧?
初一:梁屹
在自习课上,教室里乱哄哄的,有的在下棋,有的在玩悠悠球,而在乱烘烘的人群中坐着一个眉毛往上翘,眉毛下镶着一双宝石一般的眼睛,塌塌的鼻梁下一个不怎么会说的嘴巴,笑的时候露出两颗宽宽的虎牙显得有点调皮的男孩,正在安静地看书,这就是我。
我喜欢看书,甚至可以说到了痴迷的地步,漫画、名着、小说、童话我都爱看,什么《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鲁滨逊漂流记》我都看过,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中国作家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从中我体会到了人类的残忍,为此感到羞愧。如《一只猎雕的遭遇》中的猎雕,它一生为主人抓了多少猎物,为主人赚了多少钱。在生死关头仍然守在主人身边,而它的主人呢,却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而牺牲了它。我为猎雕的忠诚而感动,为猎雕的死去而感到遗憾。
我看书是随时随地的,一看就是几个小时,常常忘记吃饭,要妈妈喊,有一次我去同学家,要坐23路公交车,我上了车就看书,一下子就入了迷,不知过了多久,一抬头,咦?这是哪?之后就听到公交车的提示语:“前方已到站,轻要下车的乘客做好下车准备,下车请按铃。”啊!妈呀!在车上看书坐过头了!
我不但是个看书的狂热分子,还是个名副其实的吃货。
我喜欢吃东西,在学校,在家,在外面,嘴巴总是不停歇,每次旅游到了卖特色小吃的地方的时候,就是我这个小吃货的天堂,这时我便拖着妈妈东奔西跑,买这里有卖买那里,吃得满嘴流油也不肯停下来,吃够了还要买一大包回家吃,这也许是我喜欢去旅游的原因之一吧。
不过大多数时间还是我自己给自己做东西吃,在众多美食中我最钟爱的还是面条,每次回家饿了,就下一碗面条,什么汤面,葱油拌面我样样精通,练厨艺高超的外公都夸我下得好呢。
这就是我,这就是爱看书的我。这就是我,这就是看到实物两眼发光的我。
初一:颜嘉熙
我,一个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中学生。在我平凡的身上,散发着青春的活力。尽管我既没有动人的相貌,又没有突出的才能,但我有乐观的精神,有幽默的生活态度,有积极进取的热血,有坚韧的意志。
我喜欢读书。最喜欢散文,喜欢书中清新动人的叙述,喜欢它朦胧柔美的意境,喜欢它诗情画意的语言。每当我翻开书页,仿佛一下子坠入了书的世界。我沉浸在其中,陶醉不已。沐浴着书香,享受着知识雨露的滋润,在文字的世界里舞蹈,无法自拔,好不快活!读书时时间总是飞快地溜走,这时最能体会到“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平日里繁重的学业使我很少有时间读书,但我总能挤出时间来阅读。读书,总让我感到快乐。
我胖胖的脸上嵌着一双水灵美丽的眼睛,皮肤泛着健康的光泽,浑身散发着少年的活力。我的体型与同龄人相比,的确有些“庞大”。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减肥的念头自然时常浮现在我脑海。每当我前一晚为第二天跑步减肥的伟大计划调好闹钟,然而第二天房间里却总是这样的场景——床上,一只“大懒虫”忽略一旁尖叫着的闹钟,仍旧呼呼大睡,还时不时咂咂嘴,像在做个好梦。老爸听后总会调侃道,你这而我却优哉游哉地拿起一块面包,边嚼边说:“不睡饱,哪有精力减肥嘛。”尽管直到现在,我减肥也没有成功过,但我保持着乐观的心态,依旧爱笑、幽默、对明天充满希望,做快乐的自己。
朋友们见我微微泛黄的头发,白皙的皮肤,忽闪忽闪的大眼睛,觉得我像是外国人。不知是不是因为这个缘故,我对英语情有独钟。我喜欢英文歌曲,喜欢朗读英语,喜欢听纯正流畅的美式口音从口中流淌出来,这些都棒极了。对于它们,我像是有着用不完的精力与激情,我不断地去探索,不断地满足我的好奇心。付出就有回报,我的英语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大家都愿意问我关于英语的问题。我向喜欢音乐的朋友推荐动听的英文曲,为存在疑惑的朋友解答难题。这些都令我快乐。
是呀,我是个快乐的人,脸上总挂着甜甜的笑容。世界这么美好,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快乐呢?
这就是我。享受着平凡人的快乐的我。
初一:李欣然
我平平常常,留着一头整整齐齐的短头发,一双单纯透明的眼睛,两条弯淡淡的眉毛。我如同所有女孩一样拥有春天般的柔情,夏日的开朗,秋露的剔透,冬雪的纯洁。活泼时如云一般飘浮;安静时,似水般端庄静谧……这就是我。
我不像有些人“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我既有“欲上青天览明月”的诗兴,也有“乐将青春赌明天”的勇气。这就是我。
我喜欢看书,奢望吧世界名着都看几遍。我想:看看鲁滨逊在孤岛上的漂流生活,欣赏莎士比亚的人间喜剧,悄悄保尔英勇非凡的一生,读读基叔山伯爵如何复仇,领略一番梁山好汉的行侠仗义……正因为我爱看书,每当我在读书时有人吵到我,我就像发了疯的狮子,把他们狠狠骂了一顿。虽然这样做很不对,可是喜爱实在太深了,看书时一点声音都会是我生气。这就是喜爱读书的我。
我爱画画。无聊时便拿起笔和描素画起来,在纸上描绘出祖国的另一番景象:雄伟的楼房披着绚丽的彩霞,面前的景象勃勃生机,是一个多么美丽的世界啊!
……
我还有很多爱好,除以上写的几段,我还爱书法;爱唱歌,虽然唱得不太好听,但我还是想唱;我还爱摄影……
这就是我,开朗的我,坚强的我,每天都开开心心,因为我觉得开心也是一天,伤心也是一天,不如开开心心过完每一天。
这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我,平平凡凡又独一无二的女孩。
初一:连婉琪
我虽普普通通,也有骄傲之处;虽平平凡凡,也有独一无二。
我就是我。
我有多种性格;在同学面前会显得直来直去,从不拐弯抹角。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而喜欢就是喜欢。同时也得罪了许多“应该”得罪的同学。只是他们太虚伪,常用对别人不尊重的态度打情骂俏。这些同学我从没对他们有过好感。在上小学时同学都说我刀子嘴豆腐心。爱管闲事;打抱不平;敢爱敢恨;为人洒脱。在我的朋友中没有一个是我最忌讳的一种。可我在长辈面前又会显得活泼,有时也很腼腆,做事总想主动,可又害羞,往往还是被动。在家中,左邻右舍都无人不夸我;孝顺;勤劳;懂事。在校中面对老师,他们只是说我聪明;马虎。我很爱集体,但在劳动中只想指挥别人去做,并要求他们做到最快最好。
小时候常听身边的大人们说我有将领风范,当时不理解意思,等我慢慢长大才悟出了个道理。小时候玩游戏总当老大让小朋友都听我的命令,谁敢不服从,就不再和他玩。但他感到失落时,还会哭着求我来玩。爸妈经常说我做事太霸道,要和小朋友好好相处,那时我听不进去,特别任性。也许是左邻右舍的小孩都已习惯了我的指示也不以为然了。
这就是从小长大的我,一个平凡的我;一个有多种性格的我;令人琢磨不透的我;一个风华正茂的我。一个意气风发的我。
我就是我。
初一:苏萌瑶
“雷——雪——玲——!你给我滚出来!”随着一声涛天大吼,某位顶着一个“鸡窝头”的少女一边打着哈欠,一边从自己的小窝里爬起来,揉了揉惺忪的眼睛,慢悠悠地说;“干吗啊,老妈,现在才八点耶,你怎么忍心叫一一个睡眠不足的人,这么早起床呢?”“八点?你也知道现在八点啊,早?你昨天玩到凌晨怎么没听你说过一句晚呢?!”某位少女一听,“老妈,那是有原因的啦!”“原因?又是什么原因?哼,反正你无论再怎么狡辩,你还是要晨跑!”“啊,不,我早饭还没吃呢!不,我不要去晨……”可怜某个背催的少女,话还没说完,就被人拖走了……
说起这个女孩,真是叫人又气又无奈:在家里,乖巧懂事,在学校,疯狂吵闹;在老师面前害羞腼腆,在同学面前,大大咧咧...她啊,可是标准的两面派,虽然对自己熟悉的人大方热情,但是对不太熟悉的人却特别腼腆,以至打个招呼的声音都小得像蚊子一般,如果你对她不了解的话,肯定要以为她是个害羞的女孩!
说起来,虽说这个女孩对自己熟悉的人特别热情,但是啊,她的性格可胆小级了!这不,某天,老师叫她上台了背诵课文,虽然她背诵课文已经到了课文“倒背如流”的境界,但是,对于重来没有被老师抽查过背诵的她来说,难免有些紧张,可是这对这个女孩来说可不是“有些紧张”了,这队她来说可好比天昏地暗更恐怖了,于是,当天,某女在课堂上背得那个叫结巴啊,立马把老师惹急了,罚站了一节课,可一到下课,她哪里还有先前这股惭愧劲,立马像刚飞出牢笼的小鸟,冲了出去……
看到这里,你们一定会奇怪:我怎么会对她那吗清楚,不错,我就是那个女孩。这就是我——一个古怪又矛盾的两面派!
初一:雷雪玲
我嘛,不高也不矮,不胖也不瘦,一头乌黑的长发像瀑布一样从头顶垂到腰间。圆圆的脸蛋镶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美中不足的是嘴角边有一颗黑痣。
我嘛——爱笑。虽说老妈想让我变“淑女”,可我那“原生态版”的笑相实在不敢恭维:遇到搞笑的事情就不停地笑,大眼睛瞬时间眯成了一条线,捂着肚子,跺着地,肆无忌惮地哈哈大笑起来。长时间下来,我的嘴角边自然而然的就有了两个明显的酒窝。
我嘛——倔强。我们组有个写作业经常偷懒省事的同学小杰,一次老师布置写作文,他把上次要求相似的作文原封不动地交上去想蒙混过关。我二话没说就拿回来让他重写,像他这样的人肯定不乐意。经过长时间的谈判,他还是没有妥协,依然坚守着自己的立场。吵着吵着,我突然扭头向办公室跑去找老师评理。老师得知情况后让小杰去办公室。
我心里暗喜:好言想劝你不听,这下倒霉了吧!我从办公室一出来就撞见他了,他慌慌张张的问我:“你问老师了吗?”
“当然”,我幸灾乐祸的说,“老师请你去办公室坐一坐。”
只见他哆哆嗦嗦的走进办公室,还不忘瞪我一眼。出来后,见他灰头土脸的,显然是被老师语重心长地说了一通。
我嘛——粗心。一次数学考试结束后,我信心满满的对同桌说:“这次我一定拿满分!”
可不曾想,试卷发下来后我才发现我有好多不该错的地方:-1乘5等于负五分之一;题目是8,我却抄成了3;结果有三项正确的,我非写成五项...就这样,因为我的粗心大意,120分的卷子我只得了98分,对于老师的批评,我只能是一副知错就改的样子了。
这就是我――一个漂亮,爱笑,倔强而又粗心的女孩。
初一:墨逸清
远处,一位不怎么帅气的男生正拼尽全力的满球场飞奔,格外引人注目。他是谁?先不告诉你们。如果你和他是朋友,一听我的介绍你就知道了。
我敢说,在他的朋友圈中,我是最了解他的那个人,我和他的关系是最铁的。我知道,其一,他爱踢足球。虽然在本赛季表现不佳,只收获一个进球和十二次助攻,但,如果没有他灵活的中场调度,前锋线无法阻止起进攻,而后卫线上无法进行合理的防守。他是一个集进攻与防守为一体的球员,前腰、后腰、前锋、中锋、边锋、后卫他都能胜任。在助攻方面,他的助攻在赛季助攻榜上一直稳居第一。如果不信,我举一个例子。在体育课上,他们班级的德比战拉开大幕,双方久攻不下,其中一方除门将外其余全部过了半场。就在此时他的一个断球,使对方出现混乱,后防线极度空虚,此时,自家前锋赶来救火,他传出一脚低平球,那位前锋一记重炮轰门。“球进了进了进了进了!”“goal——!”球场上一阵欢呼,多亏了他,球队取得了三分。说起他的进球,那就更是阴差阳错,古里古怪了。首先,自家门将开出球门球,自家前锋正巧稳稳将球接住,见情况不妙,对方三名后卫上抢,对刚插上的他置之不理,那前锋将球传出,面对门将,他第一脚射门被扑出,但后卫解围失误,球又回到他的脚下,这次,他的一记凌空抽射打入球门死角,这个进球帮助球队最后7:5赢下了比赛。
这位男生不但会踢足球,还是一位歌迷呢!
他喜欢的歌曲有很多,来自不同的歌手。但是,他只喜欢一位歌手,那就是——张杰。张杰的一首《逆战》打动了他,他还听过《strong》、《weallone》、《秋天的童话、》《逆态度》、《天下》等好听的中英文歌曲。
他还有很多爱好,比如开玩笑、写作、看书、看体育比赛、打乒乓球、羽毛球、排球,搞恶作剧、幽默、卖萌以及吃饭、睡觉、打豆豆!天啊,一个男生会卖萌!想也不敢想啊!
想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我自己!
初一:李泽田
大江浩荡,源远流长,一幅多么波澜壮阔,富有诗意的画面展现在大家面前。你知道我是谁了吧,江浩源是也。
我一米五五的个子,天生长了一个特长号的茭瓜脑袋,每个与我肩膀持平的人,都要比我低三厘米。在我胖乎乎的脸上,长着一双笑眯眯的长眼睛。我是个马大哈但也很阳光的男孩。
有一天,爸爸下班回家带回了一瓶用饮料瓶装着的黄色“橙汁”。看着爸爸手里的“橙汁”,我好想喝点。这时,爸爸去了小卧室,禁不住“橙汁”诱惑的我蹑手蹑脚的来到客厅,捧起“橙汁”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咦?这‘橙汁’的味道怎么这么古怪呀?”我边喝边想,“这时,从小卧室出来的爸爸看我和已经被喝了一小半的“橙汁”,十分吃惊,说:“儿子,你喝润滑油干嘛?”我听到了这句话后差点吓晕,爸爸急忙把我送到了医院,最后,我还是在医生的帮助下吐出的润滑油。有时姥姥让我换衣服,我会直接套在外面,忘记把脏的衣服脱下再穿干净的衣服,结果热得满头大汗。我还有爱说、爱笑、爱闹的坏习惯,这个坏习惯我要彻底改掉。
当然,我除了缺点外,我也有很多优点:我善良热情爱帮助人。我还特别爱读书,我四岁能读报纸和儿童读物,读完我还能给别人讲。一本厚厚的资治通鉴我两天就能读完,所以我的礼物多是书。还有一个厉害的优点:过耳不忘。凡是老师上课所讲的、放大屏幕所播的,只要我认真听,都能记住。
上次上传统文化课,老师播了《百家讲坛》的片子,播了整整一节课,我看的入迷。回家后把其内容讲给了姥姥听,姥姥听后直夸我记忆力好,过耳不忘。
我期待着长大,我知道,成长的脚印着我无穷的努力和拼搏的痕迹,我将微笑面对未来,当个出色的大学教师,立志为祖国做出自己的贡献。
这就是我——江浩源。
初一:啊是的风格化家
我,简简单单七笔,却可以勾画出一个生命的整体。
我的性格十分复杂,时而活泼开朗,时而深沉稳重,时而害羞腼腆,时而臭不要脸,无论多么了解我的人都描述不出我的性格,也许有人会说我怪,可纵观现代社会,还有谁是只有单一面的性格呢?如果让我选三样东西去遥远的地方流浪,我会选择吉他、书和笔,也许我的选择是不务实际的。我对吉他怀有浓烈的感情,将之看作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我几乎无法抗拒这六根普通琴弦所带来的魅力。书,翩翩的书页象征着我平静如水的心,白色单调的纸上铺着黑色刻板的字,从其中寻觅真知和真理,是一件难得而快乐的事情。笔,我喜欢将我所经历和我所感悟的事记录下来,淡淡墨迹变成永恒,这种情调只有我会懂。我有两个特别的喜好,便是阅读和写作,我把这两个诙谐的比作是将学识吞进去又吐出来的复杂过程,我的阅读精而不多,当我迷恋一本书时,我会将其反复阅读上十遍,渴望能达到精益求精的地步。我的写作编辑的多,修改的少,而且多半只有开头,我希望我能在以后不断的实践中懂得坚持。我还有打坐的习惯,每天晚上睡前那一段短暂而恬静的时光,便可以使我修生养性,开慧增智。说起我与打坐的奇缘,几页纸是不足够的。我不可能完美,我的缺点大于优点,我的情绪喜怒无常,也许是以前父母过于放任自己,我的时间观念较差,对待要准备做的一切,如果没有提前安排我会毫无头绪。我也不是毫无优点,虽然一星半点,但也值得一提,我有自己的个性和人格立场,喜欢独立思考,重视理性的价值,从不人云亦云。这就是我,一个向往平静没有经历过大起大落,只留念平淡的生活甜涩的少年。
初一:黄子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