骤雨初停,一道七色彩虹凌驾于天边,我的目光被深深吸引,渐渐地、渐渐地……
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被叫在老师办公室,一直不停地哭,很久很久。当老师再次回到办公室时,泪珠不断。老师很惊讶:这女孩几乎哭了一个上午。
其实,这女孩只是因为晚到了,她心爱的椅子背一个男孩拿去了,她找到了那个椅子,却再也拿不回来,连老师也不信她的所言。她崩溃了,无所适从。她只能用她的眼泪来洗刷自己的伤。
那条悠淡的蓝紫消失了,还好,赤、橙、黄、绿、青还在。
小女孩长大了一点,她迈入了小学的门口。新的学校让她感到新鲜,有点严格的课堂,她有点不适。
那天,最恐怖的数学老师在上课,刚开始,她很认真,然后,她上完体育课的姐姐来到窗前,她无视了课堂,眼睛转向了窗外。她被老师无情地叫了起来,批评了,也不能有所埋怨。毕竟,这次真的是她自己的错。
绿青的宽度在慢慢缩小,很小很小,看不到了,只有赤、橙、黄还悬挂于高空。
那年,这个女孩三年级了,她班里建起了一个图书角,每天中午都有集中看书的时间。这天,她拿到了一本神话故事,她很喜欢,却在接近下课时,被她同桌抢去,因为这本书是她同桌的,他要把书拿回家看,她不愿意。两人起了争执,她被老师叫过去,只是让她在那儿帮忙翻作业,她有点莫名。也有点庆幸,但心里对于那本神话书还是耿耿于怀。
第二天的开始,她收到同桌拿来的那本书,他已经把书看完,而现在,他同桌把书的使用权交给了她。
有一种颜色在不知不觉中消散,天边的彩虹只剩下难以辨别的红、橙。
她终于学会骑自行车。有一天,她骑车回家,恰巧遇到路上的爸爸,她两开启了一场追逐战,他爸爸在前面飞奔,她也发动自己全力使踏板全速飞转,家就在前方。然而,家门前的一个转弯见证了一个毁灭瞬间。车速的过快加上弯道的小角度,她被重重地扔在地上。手心,脸上不堪入目。结痂了,还好,伤口不深,痂脱落以后没有留下什么疤痕。
眼见着之前还分得清的赤橙也变窄了。我确信,现在的空中,只剩下哪点顽强的红色。
时光荏苒,她已经初三,每天不断的卷子让她疲惫,频繁的考试,鲜红的分数,倒退的名次。前方不知道是哪所学校在等待着她。她已经在悬崖的边缘,一步之差,就会使她粉身碎骨。她安慰自己,鼓励自己,给自己自信。终于,她挺过来了,她实现了自己的目标,进入她满意的学校。
最后的一点红色也无法逃脱,它也隐没在了这浩瀚的空中。
虹如此短暂,十年又如何,回过头来,它与虹又有什么区别:同样瞬间的存在。
她即是我,那一个十年已经逝去,那十年的映象也在慢慢消失。下一个十年,她、我一定好好珍惜,一定要好好过。我们十年为期,那时,再见。
高一:储冰妍
一只蝶轻轻停在面前的花上,扇动着薄如蝉翼的翅膀,斑斓的花纹,细长的触须,在阳光下格外生动。她也许经历了很漫长而痛苦的过程吧,我想。蝶的前身是蛹,一只不起眼的虫子,而蜕变为蝶的过程,注定是一个艰难的征程。我曾亲眼看到过这令人震撼的过程。短短的十几分钟,像是过了半个世纪。十年河东,十年河西。事物永在变化着,生生不息。我不禁想起了自己,昨日的我还一脸新奇的望着自己的第一位老师、第一个同学,今天却已进入青春,开始自己的花样年华。十年,转瞬即逝。“燕子去了,有再来的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朱自清先生的话语在我耳边回荡,我也不禁惆怅起来:十年了,我做了什么?哭过、笑过、乐过、痛过、迷茫过、失望过,可最终得到了什么?蝶儿翩翩起舞,像是在完成一项神圣的使命。她用翩飞的翅膀告诉我:随缘。随缘?我不禁想起了陶渊明,一个堪称史上宁静淡泊第一人的隐士,他不为五斗米折腰,辞官归里,安贫乐贱,“过着躬耕自织”的生活。一处茅屋,一个酒壶,一栏秋菊,逍遥游于室外,“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何等的悠闲自在。
有人说,世人常因诱惑生贪念,因贪念生追求,因追求生得失,因得失生出数不尽的悲喜忧愁。是啊,其实,那名利得失,就像是心中的一朵花,那悲喜忧愁,正如心中的一片云。心中之物本源自虚无,最终又将归于空寂,又何悲、何喜呢?又忆起诗仙李白。“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李白的放浪形骸,最终得罪了权贵,在长安几年后被赐金放还便是他即将面临的命运。既然如此,就把握自己,活在当下。骑一头白鹿,去青山绿水间漫游,寻求天地之精魂仙气,未尝不是另一种人生。蝶儿依旧展示她翩翩的舞姿,在阳光的轻抚下,翅膀的斑斓色彩如晶莹的宝石闪闪发光。如此轻盈,如此迷人。啊,这美丽的舞者,不正如陶渊明和李白吗?宠辱不惊,笑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醉望天外云卷云舒。在世界的一角,静静奉献着自己的美丽,从不怨天尤人。我忽然释然了。十年里,我从曾经的天真幼稚走向成熟冷静,我学会了随缘,面对现实困难,不再像热锅上的蚂蚁,而是懂得分析,冷静思考。正如有些人说的,世人若谤你、欺你、辱你、笑你、轻你、贱你、骗你,你就忍他、让他、避他、由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相信自己,懂得放下一些烦恼,这也是人生的一种境界吧。十年,我懂得了随缘。虽然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但心中的信念不变。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如这蝶儿,自由洒脱地飞舞。
高一:宫清华
在树桠间光与影的纵横交错中默哀,是谁该祭奠流光,在那本应沉思的十年。
柏油路的左边,来往行人摩肩接踵,熙熙攘攘,汽车在这条雨后坑坑洼洼的泥路上跌跌撞撞的前行,十年前的这条路也是这个样子,十年,没变的,只有这条路了吧?我想。可周围却极分明是十年后的样子:楼盘开业的标幅密密麻麻,在刚刚拆迁的民居前耀武扬威的站着,服装店,家电商场……各式商店都是一片繁华的景象。
柏油路的右边有一所小学,更准确的说,是一所走读小学的遗址。它现在是计生办。小学在去年搬走了。当然,一起搬走的还有老师在学校里开的零食店和各种无证小摊。原因据说是柏油路右边的学生太少,柏油路左边的家长因柏油路上交通事故频发,但却迟迟不见安装红绿灯而意见极大。吵来吵去,吵了七年,学校终于搬走了,地点在一所幼儿园的遗址。
静静地坐在遗址的对面的快餐店里,我却一点胃口都没有。小学被拆了,只留下几座破破烂烂的房子在瑟索的风中诉说着昔日的欢声笑语。教学楼的一面残墙还在顽强的支撑着新的楼房,在冬末的晚风中苟延残喘。曾经的一切都被毁坏的如此彻底,就连那几所偏僻的教室都不见了。不知那几家在讲台上方的屋梁上生活了那么久蝙蝠怎么样了?我默默地想。那几家蝙蝠的历史不短了。上一年级的时候就听说过六年级一班的教室里有一窝蝙蝠,我上六年级的时候它们依旧在,不知几度物是人非后,它们去哪了。
不知是幸还是不幸,我遇上了关系很好的,阔别已久的小学同学。
一如十年前的初次见面,从开始的生疏渐渐变得熟悉。我们从许久不见的陌生感中渐渐走出,似是回到了那段无忧无虑的小学时光。
谈的最多的自然是同学。她说她不想上学了。一开始去当幼师,结果因为不会照顾小孩子,她妈妈又不许她退学,只好不了了之。现在她在美澳,打算能上几年就上几年。她说她谈恋爱了,是一个邻村的男生,已经退学了。和她差不多大。那个男孩家里打算给他定亲,房子已经盖好了,正在相看村里合适的女孩子。她说她打算高二退学,到时候再跟她妈妈说。我愕然,不自觉跟了了一句,定亲,也太早了吧?她若无其事的说了一句,不早了,都十六了,不然什么时候定?她似是看出了我眼底的惊异,又说,我们这些不上学的无所谓,哪个不是直接订亲?我们班早就有几个女生怀孕之后辍学了。
我下意识问了一句:那,那她们怎么办?打胎?她说只有一个打胎了,她班一个十五岁的女孩子已经把孩子生下来了,她家里人刚邀亲友祝贺完,已经定亲了。另一个怀孕的十四岁女孩也辍学了,还在家里怀着孩子,也是等年龄够了后结婚。坐完月子后就出去打工。她的语气格外平静,云淡风轻如在说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可我分明觉得我的声音在打颤。
她们自己还是孩子啊。大不过十六。小不过十四本应刚刚进入生命中最灿烂的花季,却坠入了一个相同的轮回:奉子成亲——打工——结婚。可每个人都认为在正常不过,因为在农村这样的事太多了,少数考上高中的学生倒成了异类。
我问她他们为什么不上学,怎么会这样?她淡淡的说,反正考不上高中,考上了高中还不是一样考不上大学。还不如直接打工算了。似是突然想到什么好玩的事,她一脸讲笑话的表情说,王萧娴考的分数不够,他父亲想要交钱托关系送她去二中,但她不去。她说还不如让她报技校学门手艺,回家到厂子里干活攒钱出嫁。
我却没有想笑的感觉,一点也没有。
聊天时方知早已物是人非,沧海桑田。曾经的六·一,只有十多人还在上学,其他早已辍学打工。怎么笑得出?
在李庄上初中的二十多个同学只有两个考上了高中,还不知会不会退学——毕竟,未上完高中就退学的农村学生太多了。我无疑是幸运的:有一个当老师的妈妈,有一个为了让我更好受教育而在外努力工作的爸爸。我是从乡下——郯城——济南三步中一步步走出来的。幼时曾在在镇里有几个蝙蝠窝的破瓦屋,黑板都是用漆刷上的教室里读过六年书;也曾在县里屋顶漏水,墙上长满青苔,还安装着两个因进水而坏掉的白炽灯的宿舍里住过,坐过超载两倍多的校车;亦记得转学后初次走进济南的初中校门时对设施和教学条件的欣喜。从那时起便有了对自己命运的庆幸,以及对城乡教育条件不公的不满。却从未思考过不公的不仅是教育条件,还有命运的不公。我曾不止一次听长辈说过村中不少个女孩上初中就怀孕,找了婆家,先生孩子后结婚。我从来都以为是茶余饭后的闲聊罢了,大概胡编乱造居多——都是小道消息。从未想过它真真实实的存在,并且在十年后发生在了我的小学同学身上——在这本该祭奠和沉思的十年。最初我努力的原因是想要幼儿园老师手里的小红花;小学变成希望辛苦的妈妈为我骄傲;初一时变成不想像大部分小学同学那样活的庸庸碌碌,分不清自己的人生是什么要什么,初二时就变成了不想和她们一样早早的打工,更不甘心想她们一样找个人嫁了,从此成为一个家庭主妇,把时间消磨在柴米油盐和孩子身上。初三时则是想要自己走的更远一些,不在重复她们的生活。
现在呢?我不知道,大概是都有吧?
十年,流光匆匆把人抛。在这十年里,该沉思的是谁?
高一:颜菡
十年,三千六百个日日夜夜。弹指一挥,一个懵懵懂懂的小女孩已变成一个花季般的少女,一个有着绰绰风采的年轻女人已变成一个头发发白,面容苍老的中年人。
期待已久的假期如约而至,让人兴奋不已。和故友约好还在那个老地方相见,再进行一次pk--乒乓球大战。相见以后,没有过多的言语便开始进行pk大战。久而未见,球技都有了提升,难决胜负。一不留神,球被打飞了,当我去捡球的时候,看到了一位年轻的妈妈在教一个个头矮矮的小姑娘打乒乓球,她们好像就是妈妈和我的影子。我想到了那年妈妈教我打球的场景,我站在那看的出了神,早已忘记捡球,在好友一声提醒下才回过神来。pk大战输赢已抛在了脑后,匆匆结束了这场比赛,我飞快地跑回家去,想要妈妈与我打球。
回家后,让妈妈放下手中的活陪我去打球,在我再三央求下终于同意了。妈妈看着那个久而未碰略沾灰尘的球拍,好像感觉很陌生,久久才拿起。片刻后我们便来到了广场上,我对妈妈说这次我一定要赢了你,妈妈则是微微一笑,说道“赢我还不容易。”儿时的我屡战屡输,我才不听她的话呢,我可要提高警惕。好久好久没有在和妈妈打球了,甚至久到已忘记上次和妈妈打球在何时何地了。
在正式比赛前,我们先进行试球,热热身,为比赛做好充足的准备。在试球的过程中,我发现妈妈连连失误,可又不像是故意的,球拍使用起来也不那么得心应手,好像她不是球拍的主人。我们开始了比赛,没过多久妈妈明显的体力不佳了,可我依旧精神充沛,体能只消耗了一点点,几轮过后,都是以妈妈为输告终。
妈妈累了,我和她坐下来歇息。我为她擦去脸颊上的汗水,在阳光的照耀下,头上的白丝闪闪发光,那张因岁月的消逝而日渐苍老的脸,早已失去了曾经的光鲜亮丽,有的只是那一道道深深浅浅的皱纹。我和妈妈静静的坐着,看着这个许久未来过的广场。时间如流水,悄然无声息。十年前,这个广场还很小,地面是粗糙的水泥地,乒乓球台也是简简单单。妈妈带我到这打乒乓球,不会拿拍子,不会发球,不会接球,不会……妈妈耐心的教着我,告诉我要领,我似懂非懂的听着。那时的我,还穿着可爱的小裙子,扎着高高的马尾辫,妈妈则穿着紧身的运动衣,一副精神焕发的样子。而如今再次来到了这个广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面积不知又扩大了几倍,原来的粗糙水泥地也换成了光滑的大理石,简单的乒乓球台也变成了标准的台子,旁边也多了几盏照明灯……我也脱去了裙子换上运动衣,穿上了球鞋,剪成齐耳短发,而妈妈却由原来的紧身运动衣变成了宽松的衣服,脸上多了一丝憔悴。
累了,要回家休息了,妈妈走在前面,我在后面跟着。走在那条闭着眼也能回到家的路上,看着四周的景物,也早已失去原来的模样,唯独方向没有改变。原来的泥土小路变成了柏油马路,原来路旁的野草鲜花变成了整齐的绿化树,雨后再也不会有夹杂着泥土的花香扑鼻而来。看着妈妈身后的背影,不再像是以前那样高大,已有少许驼背,步子也由快变缓,有大变小,一股涩涩的感觉涌上心头,眼角微微有些湿润。
十年前妈妈教会了我打乒乓球,十年中有着乒乓球的陪伴,我的生活中也多了一个朋友,多了一份乐趣,不在那么孤独。十年中,我的球技进步了很多,小有些名气,同学们也向我投来羡慕的眼光,可是不知道了少了多少妈妈的陪伴。十年后,妈妈老了,曾经那么娴熟的动作已变得生疏,背驼了,腰弯了,显得格外憔悴无力。十年前,妈妈陪我打球,通过乒乓球赠与我乐趣,十年后,我陪妈妈打球,通过乒乓球给予妈妈健康。
蓦然回首,时光匆匆流逝。十年光阴在我身上留下了成熟的痕迹,而在妈妈身上留下了苍老的印迹。我,长大了;妈妈,却老了。
高一:若矜寒
车轮在飞驰,卷携着情感阵阵涌动。
这是一条西安通往家乡黄陵的高速公路,看着一个又一个路标,我终于明白了什么是“近乡情更怯”。我今年十五岁,从六岁到现今是我生命里一个重要的十年。
六岁到十岁,我在家乡读小学。那时的我是一条小鱼,在家乡的小溪里玩闹。我知道家乡有最清澈的河流,有最古老的松柏,有最新鲜的空气,有最美妙的鹅卵石,有最勤劳的人民,我更知道人文初祖轩辕黄帝的陵墓坐落于此。
周末闲来无事,我常钻进小林子里玩耍。躺在柔软的草地上,听溪水长流,看鱼虾嬉戏,。清风徐来,奏起林间叶的笛歌,送来百花淡淡的芳香,吹散头顶苍穹连绵的云朵。再惬意中小憩,独留阳光暖暖,梦境连连。
十一岁那年,我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穿梭于西安和家乡之间。那时的我是一只渴望展翅的鸟,认为家乡的天已不再广阔。我希望考到西安的一所学校读初中,寻找自己的天地。
我如愿以偿地踏上了离乡的路,眼前似乎有光明的未来。
站在宽阔的校门口,望着面积是家乡学校面积几倍的校园,草滩上足球在跃动,处处可见的花草映入眼帘。此刻,完美无瑕的家乡形象轰然倒塌,家乡在一瞬间变得无比卑微。
十二岁、十三岁,我在学海中遨游,在激烈的竞争中越战越勇。住进了二十一层的新家,这是我从未想过的高度。闲暇时会去热闹的游乐场,会去高档的餐厅。城市的乐趣与家乡的完全不同,我享受着新鲜的一切,似乎已忘记自己是家乡的孩子。
十三岁,我成了一名初三的学生,我转到了一所全省最好的学校,激烈的竞争让我措手不及,而爸妈的工作却突然也忙了起来。最终,家乡的外婆来照顾我。
外婆不会用微波炉,不会做牛排,不习惯邻里间互相不交谈,不习惯到处是高楼林立。外婆最终回了家乡,我最终沉默。外婆是家乡的一棵老树,深深扎根于家乡的土壤,几十载吸收着自然的养料,散发着家乡最淳朴的热情。而我到城市两年,竟全然忘记了家乡,忘记了最真切的自然的味道,忘记了没有喧闹的呼吸,忘记了家乡是自己的血脉。
时间飞逝,现今的我是十五岁的我,终于在钢筋水泥的森林中觉悟,品尝着那苦涩的乡愁。
车子已停在家乡的土地上,我迫不及待地打开车门。听声声爆竹响,看万家灯火明,依旧熟悉的街道,依旧熟悉的树木,依旧熟悉的年味。家乡没有变呀!还是温暖与热情。
进了家门,热气腾腾。爷爷奶奶,大姑二姑,哥哥姐姐都在,奶奶紧紧拉住我的手,问吃问穿,问苦不苦,问累不累,爷爷得了脑梗,一见我只是止不住的大哭。我翻看着一被奶奶摸得起了卷的相册,那里面是从我出生起的一张张照片,背景是家乡的山清水秀。新年的钟声已经敲响,仰望夜空中烟火缤纷,终于明白世间最美的地方叫做家乡。
六岁到十五岁,一个领悟家乡的十年。领悟到苦涩的乡愁,领悟到无论外面多么繁华,勿忘家乡本真的自我,领悟到踏遍世界独有家乡温暖的真谛。
十年,我是家乡之子;百年,我亦将如此。
高一:张志浩
我打着赤脚,从懵懂的童年走向青涩的少年。这十年里,每天都有变化,但有些东西,却从未改变。
xx年春节,
新加坡,sentosa,亚洲的最南端。
赤脚走在沙滩上,感受阳光,海水和咸咸的空气。我喜欢赤脚感受大地的心跳,感受土壤的呼吸,感受大海的脉搏。十年前的我,十年中的我,十年后的我,一如既往的喜欢打赤脚,爱用一双脚走遍山山水水。
xx年盛夏,
武汉,长虹桥,不知名的旧式集体院子。
准备上小学的我,赤着脚,吃着冰棒,接受阳光的洗礼,接受热浪的来袭,接受梧桐树下的蝉鸣。令我欢喜的事有很多,每天一根冰糕的奖励,老旧楼里犄角旮旯处躲猫猫,一碗叫卖的香滑豆腐脑……却最爱在高温的正午,疯玩之后将双脚浸泡在冰冰凉的水池中,用脚撩起水花撒在小伙伴的脸上身上。然后,在对方反应过来之前,仓惶逃窜,避免被群殴。当然了,临走之前不忘制造一个“大水花”,快速逃走。丢下了身后叫喊,丢下了耳畔的蝉鸣,丢下了那份闷热,用双脚踩在干燥的水泥地上,被星星点点的砂砾石头硌着,感受着那份真实和踏实。
xx年春分,
厦门,金门海域,金门炮战交火处。
那时太小,不懂繁体的:“三民主义统一中国”是什么意思,更不懂为什么要浪费吃香香软软的椰子饼的时间坐上游船就为远远看看这几个字,那个有奇怪名字的“大胆岛”(大担岛)。断掉的人字拖,迫使我赤着脚踩在有点潮湿的甲板上,看着那个小岛,那些鲜红的大字,我有些奇怪的问是要上那个小岛玩吗?引起一片哄笑。一个大浪打来,我的脚不知滑到哪儿,被割了个口子,血立马流下来。好疼好疼,我抱着妈妈直哭,直到哭累了睡着了。因为印象深刻,后来写在作文里:“那‘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八个雄伟的大字,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遭到从老师到爸妈的大笑,姥姥则笑着说还好没生在文革时期啊。我踩过金门的水,冰凉却不刺骨,奇妙也疏离。
xx年清晨,
九江,庐山,东南五老峰。
“庐山东南五老峰,青山削出金芙蓉。”五老峰,顾名思义,有五峰,因像五个老人并坐,称为五老峰。因天大雾,故三峰以上皆云雾缭绕,似仙台楼阁。平整的石板石阶,身边各种香花奇树,身形各异。耳畔传来不明的鸟叫声,抬头不远处的松树上的小猴子,冲着游人讨吃食。日头渐渐升起,最险的四峰,体力不支的我爬不上去,本想下山算了却舍不得。是舍不得那动人美景,还是舍不得走了半天的力气,已经记不清了,总之最后又学起了人类的老祖宗那套,打赤脚。别说,还是赤脚省力气,虽有小石头硌着脚,却轻快不少。双脚直接和大地接触,与千姿百态的岩石共舞,与各种花花草草亲吻,别样且畅快。
xx年春节,
新加坡,sentosa,亚洲的最南端。
赤脚走在沙滩上,感受阳光,海水和咸咸的空气。我喜欢赤脚感受大地的心跳,感受土壤的呼吸,感受大海的脉搏。十年前的我,十年中的我,十年后的我,一如既往的喜欢打这赤脚,爱用这一双脚走向四方。
泰戈尔说过:“天空虽不曾留下痕迹,但我已飞过。”我想说:“时间虽不曾留下痕迹,但我已走过。”我的双脚已走过过去,正走在现在,将走向未来。
高一:l梁宝文
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惊蛰过后,天气暖和,草木萌动,万物都动了,随风吹,随云飞。
十年前,也大概是这副情景。那时的我刚步入小学,盼望着背上新书包,踏入新学校,盼望着父亲松开紧握的双手。他在我心中一直是个严厉的人,小时候一直不敢“违抗”他的命令,但总喜欢和他黏在一起,晚上和哥哥一人抱一只大腿,酣然入睡,去超市买零食也不是让我们随便挑,他会给定多少钱,自己结算好了再去结账。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次洗澡时我没有听他话,洗澡时摔了一跤,他立马拎起我,拽的我胳膊疼,他的眼睛充满惊慌的神色,我害怕这种神情,以为他生气了,因疼痛加不安是的我禁不住哭了出来,他没有说什么,只是把我抱在怀里,叫我不要哭,我在他怀里安静的止住了泪水。
六年前,终于如我所愿,父亲松开我的手去外地挣钱了。我被寄托在了家教,开始很兴奋,后来思念父亲的情绪越来越重,好几次独自躲在被窝里哭。上了初中,依然如此。到初三,哥哥因沉迷网络成绩下降,妈妈租了房子来带我们,还是没有见到父亲。这几年中,父亲总是一年回来一两次,怀念父亲,怀念睡觉时抱着的父亲的大腿,怀念父亲将我举过头顶父亲和女儿的笑声。
十年后的现在,女儿长大了,多少有点羞涩,父亲说自己回来了,就不走了但还是找不回当年的欢笑了,父女之间产生了隔阂,闲余都只是一人拿着手机,漫无目的的按来按去,偶尔开个玩笑,笑完后又陷入沉寂。
十年之间,父女都变了不少,这是时间带给我们的,唯一不变的还是窗外万物苏醒,春天到来,我依然相信,父女之间的情还在,只是表达方式不同,只是将欢笑换成了默默付出。
踩着自己的感觉,盼望着的春天又来了,这次它不会走远。
高一:赵礼雪
寂静的夜里,回想过去。十年是多么的短暂啊!6岁时才刚刚上学,而现在16岁的我高一都走了一半。
放飞翅膀,搏击那无尽的天空。正是我这十年的风雨兼程。十年的魔力,使我成幼子变成了少年。
十年之始,我还是个幼童,那时的我还沉浸在童年的欢乐中,那又什么心思上学。当年龄到了时,是奶奶和妈妈把我拖到学校去报名的。回想一下当时的我是多么可笑啊,去了学校错发现我错了。看到那里有许多小伙伴,当时留着鼻涕的我顿时不哭了。
小学之时,和小伙伴们玩耍的没了边了,都对学习不上心。于是,我有一个快乐的童年。摘桑梓和酸枣,是小学年年必作的事:爬树那是每周至少一去,至于其他的一些,就不一一列举了。而我小学的成绩也因此落下,也就数学有天赋学了个差不多。语文那叫一个惨,不及格是家常便饭。
上了初中,性格孤僻的很,当时迷上了小说,认为这是高手风范。还别说,想的还像个样子,当时班上的顽皮学生也不怎么敢来惹我,于是也少了许多麻烦,以及许多可以提前交到的朋友。回想初中第一次考试,数学来了个爆发,全校第二,那叫一个风光,数学毫无疑问的班上第一。令人不爽的是语文了,不及格套餐一份。记得当时老班夸了我两句,小少年心性就来了,立志好好学习什么什么的。班上没什么好朋友,于是就开始学习了。嗯,没错,我就是在那个时候迷上学习的。
初中的风雨,也令我成长起来,稚气脱去,留下的是半成熟。三年努力,中考结果。
十年之末,我在高中,在这里我认识了人生的又一批挚友。与他们在一起,时间像发了疯一样的流逝。瞬间就是半年结束了。在这半年里我迷上了打篮球,半年里也是在疯玩,还好成绩没有落下。
人生有多少个十年,又有多少个十日,心中就如打翻了一个五味瓶,酸,苦,辣,甜,辛一起涌上心头。或许人生注定是一叶扁舟,我终究会是一枚枫,飘落于扁舟上,孤独地去找寻翰墨飘香,但飞了进来就再也飞不出去了,十年里我历经多少辛酸,又留下多少活过痕迹的泪痕……
高一:李祥东
那天天色已晚,大雨滂沱。车抛锚了,我只身一人在雨中踽踽而行。很模糊的,顺着伞沿,我隐约的看到了琴行的招牌。我停住了。痴痴地踟蹰在雨中,渐渐地已不知脸上肆意流淌的是泪水还是雨水……
十年前的一幕幕,有如走马灯一样呈现在我的眼前……
十年前,我五岁。很偶然的,就那样带着一脸孩提的懵懂走进琴行。
琴行很小,上百种乐器就像是勉强挤进去的一样。在这条充斥着古典之韵的街道上,它只是一个渺小的存在,也许颇不足为奇,但对于小小的我,却是一个人生的拐角,一个十年的开始……
那时什么都不懂,只觉得乐器墙的一隅挂着一把神奇的乐器,让整个小琴行瞬间蓬荜生辉。一双稚嫩的小手接过这个“神奇”的乐器,轻轻的划过琴弦。琴弦发出幽雅的和音,有如湖面泛起的层层涟漪,波动了我的小心房。浅棕色的木质琴面,散发出古朴的艺术气息,优雅的弧度,轻巧的琴身——它是小提琴。“我想学这个!”五岁的我莽撞的下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决定。
说来也好笑,从小就如此热爱音乐的我没有多少演奏天赋和优势。却总是被同龄人所崇拜。也许小提琴在外行眼里看来也是很神圣的吧。有的人嫉妒我,在我练琴的时候在窗外大喊“锯木头”,每每这时我总是对他们心生怜悯——可怜!不懂音乐多么可悲!而我又是何等荣幸!虽然不论严冬还是酷暑我总在艰难的坚持着,我也知道小提琴是众乐器中最复杂的,但我绝不能就此搁浅——它早已融入了我的生活,成为我梦想中的一部分了。手指因练琴磨出了厚茧,脖颈因练琴硌出了血印。这都是音乐带来的酸楚,但每每看到蓝色的绒布下静静地躺着的小提琴,这些痛也就随之消逝了。
……
艰苦的岁月总是有限的。六年后,我轻盈地跃过全国考级十级的门槛,开始了另一段全新的征程。十一岁的我有了第一把高档手工琴——终于可以和成年的乐手并肩了!我加入了交响乐团,随着演出次数的累增,更加润色了我的琴技,让演奏更加自然。在那里,我学会了合作,结识了更多的青年音乐爱好者。四年中,不知多少次重大场合的演出,也数不清去过多少次外地参演……在交响乐团的四年是我青春最荣耀的四年,也是最开怀的四年。它就像家一样,有着最亲爱的音乐,最喜欢的闺蜜,最优秀的同学……
“现在呢?”我扪心自问。望着远处的琴行,我沉默了。十年了,我不曾忘记这个地方,但现在学习的压力骤增,我放下了小提琴。我迷失了。我迷茫了……
“不,十年,我绝不能就这样妥协了!”这才真是来自心底的怒吼,眼泪再一次不争气的迸出来。“叮铃铃、叮铃铃……”手机响了,我接起电话。“你确定退出了?!”那是首席小提琴手愤怒的声音。“不!”我的情绪终于爆发了,我这才意识到没有了音乐是多么的忧闷。
电话的两头都沉默了,只有一丝微微的啜泣声。
我要给我的十年一个交代。
今天又是乐团的排练,整个走廊都弥漫着似曾相识的味道。我伫立良久,默默的拿起琴,推开了排练厅的大门……
高一:王博雅
十年前的今日,你三十七岁,我六岁;十年后的现在,你四十七岁,我十六岁。十年后的那天,是你四十七周岁的生日,也是你的祭日;整整三十天后,是你的五期,亦是我的生日。
世间发生的任何事情绝非偶然,也许是冥冥中注定的。短短十年,竟是你生命中最后的十年,也是你一生中遭难最多的十年。爸爸,你受苦了
十年前的三月,你的父母双双离世,子欲养而亲不待,这也许是人这辈子最大的遗憾了吧。
你每天早出晚归,为了这个温馨的小家你竭尽全力地付出。可是,
五年前,在姐姐婚礼的第二天,你去给客户送红砖,前两天刚刚下过一场雨,土路滑,不好走,车被陷在泥里,你为了保命跳下车,却伤了胳膊,造成左臂粉碎性骨折。
第二天,我去医院看你,走进病房,看着你那憔悴的面孔,真的好心疼。你对我说,那天上午你要手术,胳膊里夹上石膏。仅仅一句话,你哽咽了,我也控制不住了,眼泪夺眶而出。
两个月后,你又被诊断患有恶性肿瘤,这对于我们这个刚过了两天平静日子的家庭来说莫过于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家里的顶梁柱垮了。
两天后,家里决定拿出所有积蓄为你治病。当看到你躺在病床上一动不动时,我顿时热泪盈眶。当初一位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现如今却瘦弱成这个样子,真令人伤心啊。
xx-xx年四年间,这个肿瘤复发过多次,可就算是切除也无济于事,只是治标不治本啊。
但是,刚进入xx年,我感觉你的病又复发了,可我却未曾感觉这次比以往更严重,直到那次大休。那次我回来发现你竟然下不了床了,走路都要人扶,几乎吃不下饭,就连左眼也几乎失明。我猛然发现你老了,两鬓斑白,岁月无情地在你的额头上留下深深的痕迹,你的手犹如枣树皮,你已不再是昔日那个身强力壮的爸爸了,你老了,你病了,可我还没好好孝敬你呢,你怎么可以离我而去呢?葬礼当日是你的生日,你生平从未过过生日,我本来打算那天在学校给你打个电话祝你生日快乐,可是时不再来啊。
爸爸,你这一辈子没享过福,希望你在天堂能快快乐乐,这是女儿唯一的愿望。希望在接下来我人生中的一个又一个十年中,你在天堂能够保佑我。
高一:高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