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事实 讲道理”系列指导之二
古今中外 多例概述
--《中学生学习报·语文周刊·初三版》2004年8月2日
程先国 徐无勇
事实胜于雄辩。正确使用事实论据可以增强论点的说服力,运用事实论据来证明论点的方法,我们把它叫做事实论证。
用好事实论证的关键在于真实论据的选用,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论据本身应真实而典型
如果所选论据不真实,不但不能使论点得到证明,反而会动摇论点。一般说来,道听途说的没有充分调查的事例、主观臆造的“想当然”的事例、由不合理推测得来的事例……都不能用作事实的论据。同时,所选事例必须与论点有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必须能切实有效地支撑论点。
二、所选论据应具有代表性
论据的选择面很宽,人类社会、自然现象等都是论据的选择范围。耳闻目睹的、从书籍报刊上了解的典型事例及数据,都可以作为事实论据。一般说来,“孤证独据”是难以让人信服的,所以所选论据应力求全面些,充分些。另外,所选论据最好能涉及古今中外,并且最好是历史事实、现实事例和数字实例这三类都能涉及,因为,历史事实常常是最过硬最可靠的论据,可以启迪人们认请现实生活中类似的现象;现实事例又大都是人们熟悉的事实,这些事实刚过去不久或仍在眼前,不容置疑;统计数字则更精确可靠,用它们来证明观点,当然正确、真实、鲜明、令人信服。
三、论据表达应力求概括,注意顺序
议论文中的事例,不同于记叙文中的事例。在记叙文中,事例是情节的有机组成部分,本身就是一种描写对象,因而,对它要展开描绘,以情动人。在议论文中,事例只是一种论据,是为议论说理服务的一种手段,因此,要简明概括,即用三言两语勾勒出事例的轮廓及侧重点,突现出事物、人物的特征即可。当然,有些读者不熟悉的事物,多说几句也是应该的,但是,不宜像记叙文中那样细细道来。
事实论据常出现同类事实的并列在一起,即多例组合现象,对这种组合的论据,既要安排好它们的先后次序(或按照时间、空间顺序,或依照事理性质次序,或沿着说理的逻辑层次来组织),更要注意克服以叙代议的倾向:多个事实论据概述以后,必须回到“议”上来,概述事实是为议论服务的,只“述”而不“议”就会降低或削弱事实论据的说服力。比如,为了证明“提倡大胆尝试”这个中心论点,作者先“议”--“综观古今中外,我们会发现世界上的每一种新发明、新创造都无不和发明创造者的大胆尝试紧密相连”;然后概述古今中外的三例--“就科技领域来说,诺贝尔制造炸药可以说是一次大胆的尝试。在文学方面,民国初年古今限制了写作自由,以胡适为代表的一些新青年创作了大胆的尝试,把白话文推广到了全国,使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再比如我国的改革开放,从某种意义上,不也是一次大胆的尝试吗?”如果概述到这里就结束,好像也可以,但总觉得论点还不够鲜明,这就是因为在“述”后少了画龙点睛的“议”,如果再添上这样一句议论--“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可以说,大胆尝试是各种新发明、新创造得以实现的重要条件”,效果就大不一样了。
[例文]
“痴迷者”易成才
细观古今中外在事业上有所成就的人,除了具备勤奋、毅力和独创精神外,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对所从事事业的兴趣。
兴趣的产生多解释为环境的影响、家庭的熏陶,但它更多的是与内因有关。同一父母养育的几个子女,受着相同的影响,但爱好却大不一样,这样的例子在生活中比比皆是。
兴趣产生的巨大力量是不可思议的:兴趣,可以使舍勒去尝氢氰酸;可以使蒙诺索夫以白帮别人干活40天而换一本《算术》书;可以使列文为发明显微镜而足足磨了10年玻璃片……有了兴趣,以苦为乐,乐在其中;没有兴趣,以乐为苦,度日如年。我国古代学者早有“痴迷而成长”的论断;“好之不如痴之,不痴不成才”“书痴者文必工,世痴者技必良”。当然“痴 ”的前提是“好”,即爱好,离开了“兴趣”,怎能达到“痴”的境界?
朋友,“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在实践中发现自己的特长、兴趣,选准突破口,开发最佳潜能,定能脱颖而出,早日成才!
[简评]
文章能够信手拈来古今中外的各种事例,并能自然地切换到“议”上来,论证有力。
(程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