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职称
联系电话
职务
赵国祥
xx县农业局
x
组长
寸待菊
xx县植保站
高级农艺师
x
副组长
姜加明
xx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农艺师
x
副组长
周新孝
xx县茶桑站
农艺师
x
陈勇
xx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高级农艺师
x
尹可鉴
xx县种子管理站
助理农艺师
x
葛上位
xx县水产站
工程师
x
段强
xx农机推广站
助理工程师
x
李有栋
xx县植保站
农艺师
x
戴朝明
xx县种子管理站
农艺师
x
王世林
xx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农艺师
x
尹家信
xx县农广校
政工师
x
附:
保山市农业局农业科技入户工程专家组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联系电话
职务
寸瑞红
xx市农业局
高级工程师
x
组长
郑家文
xx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研究员
x
副组长
首席专家
黎应福
xx市种子管理站
研究员
x
副组长
尹开庆
xx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x
尹胜鑫
xx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高级农艺师
x
贾应明
xx市甘蔗科学研究所
农艺师
x
张家忠
xx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高级农艺师
x
肖文祥
xx市植保植检站
高级农艺师
x
吴绍灿
xx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农艺师
x
邵家军
xx市水产站
工程师
x
杨建平
xx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高级工程师
x
专家组负责全县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的科技指导工作,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分年度筛选全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报市级专家组审定,县农业局批准实施;对全县农业生产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技术环节的指导、监督、检查。
2、实行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单位负责制
腾冲县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技术指导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1、xx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5181097
2、xx县种子管理站
5181749
3、xx县植保站
5181202
4、xx县水产站
5192187
5、xx县茶桑站
5155359
6、xx农机推广站
5132449
7xx县农广校
5155637
xx市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技术指导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1、xx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2213421
2、xx市种子管理站
2216543
3、xx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
2213196
4、xx市植保植检工作站
2213955
5、xx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2214064
6、xx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2213733
7、xx市甘蔗科学研究所
2813150
8、xx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2214148
9、xx市水产工作站
2122337
技术指导单位应根据县年度技术方案,抓好县级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推广示范工作,结合工作开展主体培训;积极跟踪农业科技入户工作进展,适时提出农业生产中的技术指导意见,解决农业生产中出现的较大技术问题;对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业企业、技术指导员、农户提出的技术咨询认真解答,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农业生产正常进行,取得丰收。
3、实行技术指导员包户责任制
每个技术指导员需联系20户农户作为科技示范户。
技术指导员要填写《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科技示范户登记表》,建立专门档案。技术指导员与科技示范户要签订科技服务合同,以合同形式确定责任关系。技术指导员要采取上门指导、集中培训、电话咨询等多种形式,为科技示范户提供技术服务,及时有效解决生产实际问题。技术指导员要如实记录技术服务和示范户生产情况,建立技术服务档案。技术指导员的情况和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经费使用等相关信息要向社会公示。
五、资金管理
1、资金投入
按照市政府和市农业局的安排部暑,从~年起每年筹集15万元,其中县级配套7.5万元,要求各乡镇配套必要的资金,作为农业科技入户工程专项资金,直接补贴到户。此外,要充分利用现有农业补贴政策和各类项目资金,良种、农机补贴、科技推广培训、重大农业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要向科技入户工作倾斜,增量部分主要用于扶持科技示范户;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和个人对科技入户工程进行投入。
2、资金用途
列入科技入户工程资金的,一律直补到农户,主要用于农户购买良种及其它科技措施运用,不得用于科技入户工程工作经费及其它事项。
3、资金使用办法
县级以上安排的科技入户工程资金,市、县、乡镇三级工作队员每人配套科技推广经费1000元,待资金就位后借支,工作队员各自按联系户造册登记补助,联系户必须签名并按手印,年末凭补助名册到农业局核销,逾期不办理核销手续的,不予考核定格,并责令书面说明原因。有经济问题的,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六、技术指导员管理
技术指导员在从事科技入户工作期间,除接受所在单位管理外,要服从县农业局农业科技入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管理,并接受所在乡、镇、村的管理。
1、技术指导员原则上与所在单位其他工作脱钩;
2、技术指导员应与科技示范户同吃、同注同劳动;
3、技术指导员每月在村时间不得低于20天,农忙时节不得离村。特殊情况需离村时,应报所在乡(镇)、村有关工作机构批准;
4、技术指导员进村2周内应制定出工作计划,按季度、半年、年度进行工作报告,分别报所在乡(镇)、县领导机构;
5、技术指导员在村工作期间,按实际驻村天数由所在单位每天核发伙食补助6元,往返交通费每月一次由所在单位报销,列入单位科技推广补助经费开支;
6、在选择的科技示范户中,当年与上年相比较,要做到粮食产量增加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0%以上,以村为基本单位转移劳动力15人以上。
7、工作考核。农业局局属二级单位抽派的工作队员由县农业局农业科技入户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乡级抽派的工作队员由乡镇政府负责考核,报由农业局备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考核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七、项目管理
1、管理机构
为加强对全县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工作的组织管理,腾冲县农业局成立农业科技入户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农业局局长尹正辉任组长,农业局副局长赵国祥、杨必金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农业局种植业股股长张绍富、水产股股长杨新寿、农机股股长张家文、组织人事股股长谢翠芝等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种植业股,办公室主任由张绍富担任,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联系电话(0875-5183309)。
2、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监督检查
县局领导小组根据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工作责任制,开展科技入户工作的全程监督和检查,切实解决农业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农业技术成果转化“最后一道坎”的问题。开展对农业科技示范户和科技入户工程组织管理的绩效评价,建立奖惩机制。对绩效突出的乡镇、村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绩效不明显的,减少项目支持或停止项目实施;对绩效显著的示范户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示范作用差、周边农户不满意的示范户,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资格;对表现突出的专家组成员、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绩效不明显的实行末位淘汰,并及时增补。研究制定优惠政策,为科技入户创造良好环境,形成广大农民竞相学科技、用科技的氛围,推动科技入户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