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市公路管理处《关于向社会推出十八项便民措施的意见》(苏市路[2004]50号)文件精神,树立行业新风、优质服务,塑造群众满意的文明窗口形象,特提出高管中心便民措施实施方案:
一、改进服务方式,推行人性化服务。
1.实行首问负责制,最先接待服务对象(含来人或电话)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地履行首答、接待或告知、引领的责任。
2.对办理通行费月票的大户单位实行预约登记,避免大户购买月票长时间等候现象。
3.对运输鲜活农副产品的违章车辆,在进行调查取证和处罚时,不采取中止车辆运行措施。
4.对持有江苏省交通厅、农林厅、扶贫办、公安厅联合制发的“绿色通道”通行证整车运输鲜活农副产品的车辆,在经过收费站时,免费通行。
5.对超高、超宽、超长车辆途径收费站时,提供疏导服务,缩短通过时间,保障车辆、行人及设施安全。
6.为缴费车辆提供便民设施,免费为汽车加水,在安全岛准备开水免费提供驾乘人员饮用,义务协助报警、排险、指路。
7. 收费区域落实“四防”措施,准备消防设施并熟悉操作使用,提供经过收费站的遇险车辆使用。
8.收费稽查人员杜绝服务忌语,使用文明语言,对驾乘人员礼貌热情,解答问题耐心细致,廉洁奉公,不接受车主(驾乘人员)馈赠的钱物。
9. 在高管中心网站()上及时提供最新路网信息,为驾乘人员提供便利的路网通行和施工路段行车动态情况(近日推出)。
10. 保障所辖道路安全畅通,落实各类应急预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对收费公路及沿线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证收费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1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 交通标志、标线清晰、准确、易于识别。
12.建立交警、路政、养护信息网,遇有公路损坏、施工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等影响车辆正常安全行驶的情形时,在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限速、警示提示,及时清理事故现场,迅速恢复公路畅通。造成交通堵塞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疏导交通。
13.遇有公路严重损毁、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车辆安全通行的情形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采取限速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并及时将有关交通管制的信息向通行车辆进行提示。
14.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收费站收费人员判断车型准确,出票迅速,单车通过平均不超过10秒钟。
15.收费站保持车辆畅通,不发生因道口开放不足而出现的车道内五辆以上的车辆拥堵。
16.在每月下旬办理收费站通行费月票期间,收费站延长办公时间,中午不休息。
二、加强内外监督,广泛听取意见。
17.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执法公示、执法责任等制度和工作人员“禁酒令”规定。
18.聘请行风监督员,公示高管中心依法行政、行政效能建设和纠风治乱监督电话,号码为6599****(各部门电话详见相关公示),并督促下属单位作相应公示。
19.在网站上建立“回音壁”等网上投诉专栏,各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并认真解答各类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