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把握评价尺度,确保全面准确地评价每一名干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比较难的。比如,如何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把经济发展指标与社会发展指标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一些短期内显现不出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工作,如何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在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对开拓进娶敢闯敢干,但在工作中偶有失误的领导干部,与责任性不强、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干部,如何区别对待的问题;对同一个班子中,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贡献大小,如何准确认定的问题;对干部的显能力与潜能力、实际水平与发展潜力等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要从建立完善干部绩效评价体系入手。建议省上在制定实施意见时,要明确领导及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标准,建立群众评价机制,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下负责的问题。为了确保工作连续性,树立长远目标,克服短期行为,要明确规定一届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干满一届,不宜频繁调整。对班子成员的政绩评价,要区分情况,准确论功,对有贡献的人给予足够肯定,保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对锐意改革、大胆闯、大胆干的干部,要尽可能创造一个比较宽松、宽容的环境,不能一出现失误就“一棍子打死”,要让他们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有足够的胆量,放得开手脚,迈得开步子。
2、如何突出领导班子抓第一要务的问题。
第一要务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职责,必须把领导班子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作为检验领导班子建设的根本标准。近年来,我市各级领导班子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加快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强力实施,相继建成了一大批重点项目,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同全国全省竟相发展的势头相比,有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抓第一要务中还存在许多值得反思的问题,主要是认识还不到位,对第一要务和项目工作的规律性研究掌握的不够;抓项目的力度不大,重点不突出,特别是对全市经济具有拉动作用的大项目、工业项目和龙头企业项目研究得少,引进的少,制约项目建设的资金、环境、机制等关键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也不够紧密。在我们xx乃至甘肃这样的经济欠发达地区,“五个统筹”是原则、是方向,但加快发展仍是第一要务。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主题,搞好领导班子的配备调整和经常性建设。建议省上在实施意见中要把第一要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经济发展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要指标。
3、如何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的问题。
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是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增强班子活力的主要途径。近几年,按照中央和省上的要求,出于班子结构需要,我们加大力度,在县区和市直部分班子中重点选拔配备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和三方面干部,领导班子结构更加趋于合理。但目前我市干部队伍中,特别是县处级和科级干部中,大多集中在40岁左右的年龄段,且学文、学农的干部多,懂经济、会管理的项目型干部少。完全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结构要求,配备班子有一定的难度,提拔的个别年轻干部和三方面干部,或多或少存在着任职资格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要求,自身素质不高等问题。这些同志走上工作岗位后,由于缺乏必要的基层工作经历和实践锻炼,工作中存在一些不适应的问题,群众公认程度不是很高。从实践当中看,过分强调班子结构,对年龄、文化程度、性别、党派做硬性规定,不利于调动各个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影响了选人用人工作的质量,弱化了班子的整体执政能力,在群众中也产生了不良影响。实际上,群众看领导班子只看能力不看结构,工作需要也不管结构。因此,建议省上在制定实施意见中,对市州地以下班子配备中不宜过分强调结构性要求。
4、怎样提高执政能力的问题。
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是当前党的建设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纲要》通篇体现了提高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的精神,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提高执政能力建设,我们认为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等方面的建设都要围绕提高执政能力这个关键来进行,要找准提高执政能力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提高执政能力建设,关键是提高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主要是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总揽全局的能力。目前,至关重要和迫切的是提~事创业的能力,干大事、创大业的能力。在我们西部贫困地区干部队伍中,由于受传统观念、本人阅历及知识水平的制约,思想观念滞后、工作思维守旧单一、缺乏紧迫感和危机感,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建议省上在制定实施办法中,要明确提高执政能力的途径和措施,加大领导干部培训力度,提高理论武装和业务水平;加大交流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的力度,转变观念,开阔视野。
5、如何解决干部能“下”的问题。
干部能“下”是党政人才合理流动,优化配置管理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的必然选择。干部能“上”不能“下”,始终是困扰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是制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瓶颈”。目前现有的制度对于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往往只是强调调整,没有对调整后的干部如何合理安排使用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实际上,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本人素质和能力的问题,也有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工作基础和组织用人不当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认为,关键是找到“下”的出路,使“下”的干部出路畅通,“下”有去处、“下”有作为。建议省上在制定实施意见时,建立与干部绩效评价体系相统一的干部能“下”机制。同时,对下来干部的思想疏导、安置使用和跟踪教育培养工作,都要作出明确规定,对思想表现和能力素质有提高、工作起色比较大的干部,要建立及时重新起用机制。对确实不胜任现职,又无发展潜力的干部要用比较优惠的办法予以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