㈢基本方法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采取边整治、边置换、边安置的方法,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部署,分步推进。充分发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优势,依靠各级政府、各个系统和群众组织,把加强残疾车管理工作作为形象工程、民心工程、爱心工程、稳定工程来抓,搞好~宣传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使专治工作取得预期的效果。
⒈分流安置
安置保障的对象是指本市市区非农户口(不含武进区)下肢残疾人车主。市区农业户口的残疾人车主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村负责做好思想教育和安置保障工作。
⑴对于无单位的在就业年龄段以内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车车主,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安置保障。①集中安置。由市政府下达指标,各区落实福利企业安置。对超比例安置的福利企业,每安置1名给予5000元奖励。②分散安置。根据市政府已出台的有关规定,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标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团由市、区政府分别下达接收安置任务指标。每安置1名残疾人给予5000元奖励,并计入当年就业比例予以核定。③自谋职业。对愿意自谋职业的残疾人车主,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资金困难的,再给予一次性开业周转金借款5000元。④社区非正规就业。由所在区、街道负责协调安排,每安置一名,对接收的社区单位奖励5000元。⑤政府补贴社会保险费安置。对重度残疾人车主(仅指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如接收单位暂不能安排其上岗的,可按照我市市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接收期间单位应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由政府出资给予单位补贴。同时从接收当年起即可计入单位残疾人就业比例。⑥临时生活保障。在治理整顿期间一时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残疾人车主由政府每月给予260元临时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3个月。
对超过就业年龄段的有劳动能力的,鼓励其自谋职业或在社区非正规就业,并享受上述一次性奖励政策。
⑵对于有单位的残疾人车主,在职、在岗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做好思想工作,教育其本人严格按专项整治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下岗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收回安排上岗,本单位安排确有困难的,由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安置;对残疾程度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实行提前内部退养或退休、退职。
⒉车辆置换
置换的对象为本市市区户籍的下肢残疾人驾驶的机动三轮车。用符合国家统一标准和规定的、无载客装置的、新型残疾人机动车加以置换,实行以新易旧,并提供机动、电动、手摇车等数种车型供车主自由选择。每辆置换的新车由政府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凡新车价格超过补贴数额的,超额部分由车主自付;新车价格不足补贴数额的,余额部分补贴给车主。
对本市健全人的车辆原则上由其自行处理,自己没法处理的,以原车价一定的比例折价处理。
⒊路面查禁
分区域、分对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查禁。在查禁步骤上,按照先外地人和非残疾人的车辆、后残疾人的车辆的顺序展开。
㈣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从现在起到9月下旬)。成立组织机构和工作班子,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完成专项治理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时间安排为:8月5日前,各专业工作组拿出具体实施方案;8月8日,专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8月中旬,由市政府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向市人大作专题通报。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0月上旬到10月中旬)。集中一段时间全面宣传政府有关公告,宣传这次专项管理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和具体政策,形成有利于专项管理的社会~氛围,取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督促车主限期自行妥善处置从事无证非法营运的残疾车,并着手开展残疾人车主的就业安置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阶段(10月下旬到11月下旬)。对非法营运的残疾车开展集中查禁和分层次处理,对现有的残疾人车区分情况分别进行置换和赎买,使残疾人普遍使用符合残疾人车标准的代步工具,做好残疾人车主的安置保障工作。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阶段(12月份)。进一步夯实各项措施,逐步落实以公安为主体的长效管理,对在上路行驶的残疾车加强路检路查,对利用残疾车进行非法营运的行为实行严管重罚,防止回潮和反弹。
㈤保障措施
⒈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市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宣传部、公安局、交通局、民政局、残联、劳动局、工商局、城管局、环保局、财政局、法制办、信访局、技监局、市交巡警支队等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宣传、安置保障、车辆置换、现场查禁、信访接待五个工作组,并从上述职能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要求各区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班子,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各街道要成立工作小组,根据整治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
⒉落实专项资金。本着“市里多承担一些资金,区里多承担一些责任,社会各方齐心协力”的原则,合理分担经费。该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置换、残疾车车主安置补贴、自谋出路的贷款补贴、残疾车折价处理、特困对象安置补助等。据初步测算,这次专项整治共需资金万元,其中安置保障万元、车辆置换万元。初步商定市财政拨专款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
万元。
⒊加强对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进一步加大就业安置保障力度,将全市城镇居民中处于劳动年龄段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救助范围。关心残疾人的家庭生活,对特殊困难的给予特殊照顾。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利益,加强无障碍设施等建设,逐步创造条件方便和服务残疾人。
⒋深入细致、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加强残疾人车的管理,涉及面广
,政策性强,难度也比较大,稍有疏忽,容易引起误解和引发事端。全市上下都要统一思想,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切实搞好宣传发动,坚持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抓住安置保障这条主线,全力以赴,克服困难,切实加大安置保障力度,真正做到“帮助一人,保障一家,稳定一片”;要强化预警工作,预防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通过上下共同努力,确保如期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