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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局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丽水龙泉市纪委(监察局)、市纠风办针对当前涉企执法检查中存在的工作作风不实、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行为不当等问题,推出了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三卡”制度,进一步规范对企业的执法检查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企业的好评。

一、主要做法

(一)务求发展,出台规范文件。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的长效机制,形成以制度管事管人的良好格局。深入企业开展“服务企业先听企业呼声”调研活动,了解企业发展困难。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征求企业关于执法检查行为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定涉企执法检查规范文件,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向全市乡镇(街道)、部门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服务“登记卡、报告卡、监督卡”制度的通知》。“三卡”制度的建立,从制度上、机制上和源头上制止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行为,构建纪检监察工作为企业服务的平台。

(二)务求突破,创新工作举措。注重制度创新,用不断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一是实行查前报批。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特别对涉及工业企业检查,一律实行“先报审后检查制度”。确需进行常规执法检查的,事先拟定检查方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市纠风办。市纠风办接到备审手续后,对其中需要协调的,予以协调;能够合并的,予以合并;可以联合实施的,确定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准予检查的,由市纠风办向执法部门发放《登记卡》,执法部门凭《登记卡》方可到企业检查,否则,企业可以拒绝检查。二是实行查后报备。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结束后,及时提出客观、公正的检查报告和遵守相关纪律情况,于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纠风办报送《报告卡》。三是实行企业反馈。由乡镇(街道)纪(工)委将《监督卡》直接发放到辖区所属企业。如企业发现执法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存在有法不依、违规执法;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行为;“吃、拿、卡、要”或提出无理要求;未尽职责或不文明行为等异常情形时,可填写《监督卡》向市纪委举报,同时规定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可以通过《监督卡》向市纪委反映。

(三)务求落实,加大宣传力度。以开展政策解读、进企业宣传、媒体报道等途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对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知晓度和监督能力,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对“三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先后会同市府办、市督办、市效能办、经贸局等部门深入工业园区开展政策解读,为企业释疑解惑,增强企业发展信心。由委局、纠风办领导带队走访企业,宣传“三卡”制度,倾听企业呼声,监督制度落实情况并形成意见反馈给行政执法部门。在市、县电视台、报纸等媒体上刊播、刊登实施“三卡”制度相关报道,营造政府和企业“同舟共济”的浓厚氛围,让企业感受到政府重企、帮企的温馨。

(四)务求实效,完善责任机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采取刚性措施,保证“三卡”制度落实到位。一是强化涉企评议。定期开展涉企部门效能服务评议活动,对涉企部门的服务质量、公正执法等方面进行评议,公布或通报涉企服务排名,对后进部门公开通报问责。二是强化追效问责。将“三卡”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乡镇(街道)、部门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对“三卡”制度执行不力,发生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恶性事件的单位,经查属实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并严格按照《龙泉市追效问责制度》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取得成效

“三卡”制度施行后,执法部门的执法检查行为更加规范运行,监督管理更加及时有效,企业的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有力地推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一)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制度实行后,全市涉企“三乱”行为明显减少,未发现一起违规检查案例,行政投诉数量与上年同比减少11%。质监局结合实际制定《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巡查及服务工作制度》,对检查、巡查、服务程序和纪律要求等方面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以往执法检查过多过滥严重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利用涉企检查对企业管、卡、压等现象基本消除。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廉洁检查意识明显增强,在执法检查活动中不接受被检查企业馈赠的财物,不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为本人、亲友或者他人谋取利益。涉企执法检查更加行之有效、更加科学有序、更受企业欢迎。在4月份组织开展的全市外来企业投资者测评投资环境活动中,85.57%的企业对涉企部门服务表示满意或较满意,88%的企业对投资环境表示满意或较满意,90%的企业对工业平台服务环境表示满意或较满意。

(二)企业发展进一步宽松。据统计,“三卡”制度推行3个月以来,全市涉企检查次数比往年同期减少了15%,市纠风办协调归并检查30余次。行政执法部门遵循统筹安排、注重效率、避免重复的原则,在涉企执法检查上做到能合则合、能减则减,对可查可不查的,一律不查,能通过电话、信件、网络等形式处理的,一律不进企业。在执法检查中做到多服务、少干扰、多帮忙、少添乱,彻底改变以往查处多、服务少的做法,努力为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切实帮助企业走出发展困境。市纠风办严肃对待企业通过《监督卡》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加以落实。如国土部门加强与省国土资源厅的沟通联系,及时为金岗工业园区24公顷园区土地办理了审批手续,为企业融资创造了条件。到目前为止,已经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办证、招工等难题110余件。

(三)政企关系进一步融洽。在国际金融危机还在蔓延的形势下,政府想企业之所想,帮企业之所需,千方百计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针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检查行为存在的问题,出实招、求实效,将实施“三卡”制度作为优化环境服务企业的有效载体,促进了行政执法部门机关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意识明显提高、执法行为明显规范。如人劳社保局针对企业反映的职工保险费较高问题,采取“减、缓、补”方法,使保险费从原20%下降到17%,困难企业社保费可缓交6个月,同时实行社保补助。国资担保公司针对企业反映现行担保利率1.5%0偏高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将担保风险金利率降为1%0 。“三卡”制度使企业真正感受到了政府在非常时期的关爱与温暖,在全市上下营造了“政企联动、共克时艰”的良好氛围。

三、几点体会

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创优经济发展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任重道远,必须动员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关键是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增强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加强沟通衔接,搞好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是前提。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三卡”制度落实工作,在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经常听取“三卡”制度执行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把“三卡”制度落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作为依法行政、优化环境和服务企业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常抓不懈。

(二)建章立制,狠抓落实是关键。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不健全容易给不正之风提供可乘之机。邓小平同志有一句名言:“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我们结合龙泉实际出台“三卡”制度,既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又强化责任追究,构建防治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纠风工作的实践也证明,缺乏制度的规范、监督和制约,容易滋生不正之风;好的制度得不到落实,形同虚设,容易助长不正之风的气焰,使其无所顾忌地蔓延。因此,我们必须解决制定制度和执行制度脱节的问题,同步健全责任追究的制度,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三)部门协作,齐抓共管是保证。“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三卡”制度的推出,改变了过去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仅靠个别部门“单打独斗”、“孤军奋战”的局面,转变为在纪委(监察局)、纠风办主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责,联动参与,形成了纪委(监察局)、纠风办牵头,乡镇(街道)、部门具体实施,企业和社会参与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确保了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