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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节前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汇报

县委宣传部曾部长及各位领导:

非常感谢大家百忙之中来我局检查指导文化市场工作,也感谢您们对文化工作的大力支持!在此,让我代表文化局全体干部、职工对您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全县的文化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xx年年全市文化市场培训工作会在我县召开,市里对我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肯定。自xx年以来,我县每年被评为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特别是在2010年被省里评为“扫黄打非”和文化行政执法先进集体。

我县文化市场发展潜力很大,目前全县文化经营业主已经发展达到149家,主要分布在城区和乡镇。其中:网吧40家,歌舞娱乐场所11家,电子游艺室14家,“三印”广告业 家,印刷出版4家,音像制品出(售)租 家,电影及演出场所3家,书(报)刊零售 家,解决劳动就业人口达570余人,文化经营性收入达到1000多万元,在我县gdp收入中占越来越高的比重,从而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增加了分量。我局从本县实际出发,围绕县委“五大发展战略”,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努力建设“管理促繁荣,繁荣促管理”的良性循环机制,针对文化市场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重点以解决“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盗版出版物市场、违法音像制品、公众娱乐场所安全等问题为突破口,着力规范文化市场经营行为和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了文化市场各项整治工作,确保文化市场稳定和发展,以和谐、平安、繁荣的文化局面迎接国庆60周年到来。下面,现就我局近来的工作向各位领导作个简要汇报:

一、主要工作成绩

总的来说,我县目前有八大文化市场,我局特别是文化稽查大队克服人手少、事务多等困难,严查、严治、严管,使我县文化市场运行呈现好的势头。

1、图书报刊市场。开展了“打盗版,保护知识产权”及“扫黄打非”整治行动。出动检查人员226人次,查处销售盗版图书5起,收缴盗版图书300余本。

2、音像市场。开展了“打击违法音像制品”的整治活动。出动检查人员187人次,查处销售违法音像制品4起,收缴销售违法低风低俗音像制品296张。

3、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禁在中小学周围开办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坚决取缔在中小学200米范围内开办网吧和彩票投注点,打击在校园周边的游商游贩兜售盗版书刊等,使校园周边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同时,县文化稽查大队在“五老”文化义务监督员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处理举报文化市场违规案件。到9月份为止,对校园环境突击检查以杨先尧局长带队共出动11次,出动检查达58人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22余家次,处罚违规经营3家,警告2家。

4、网络文化市场。开展了以接纳未成年人员进入为主的整治行动。为了使整治工作不走过场,真正做好、做实整治这篇文章,我们克服文化稽查人员少的困难,不断增加突击检查和巡查密度。在“五老”义务监督员的支持配合下,稽查队员经常利用休息时间深入到各网吧、电子游戏室巡查,而且实行弹性工作制,定期与不定期地组织开展突击执法检查、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不分时段开展集中检查。使网吧游戏室的违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据统计,整治期间共出动车辆14次,检查人员360余人次。受理群众举报18次,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行为23起。

5、电子游戏市场。开展了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禁赌专项整治活动,出动检查人员60余人次,责令拆除违规电子游戏机3台。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3起;警告电子游戏经营单位3家。

6、歌舞娱乐市场。开展了以解决噪声扰民问题为主的整治活动。全县城区歌舞娱乐市场共12家,我局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严把审批关,同时,联合公安、工商、消防等单位,采取不定期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8月低我局对《心情酒吧》等2家音乐酒吧,不符合规定、存在燥音扰民和安全隐患的酒吧下达取缔意见书。

7、“三印”及印刷出版市场。按照“扫黄打非”统一部署,在3月份起开展查堵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专项行动,查缴政治性出版物和“法*功”等邪教组织宣传品,取缔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加强部门配合,进行严查严堵,到8月底止,出动检查204人次,检查“三印”单位36家次,书报刊(摊点)36家次,收缴非法出版物365册(其中:盗版图书64册,盗版低俗音像品 301张),立案查处1家。

8、演出市场。开展了规范演出,杜绝色情表演的整治活动,对外来演出活动派人实行全场监控,直至演出结束,出动检查人员60人次,尚未发现色情、低俗、抚媚、妖艳演出活动。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文化稽查工作制度。建立文化稽查市场巡查制度。完善了《文化稽查工作责任制》、《文化稽查责任追究制度》。以制度管理人、约束人、激励人,达到工作实际效果。

2、建立文化市场管理积分制度。以每检查一次,针对存在的问题,实行一次性扣分管理,达到一定积分,将予以立案查处,确保文化市场整治工作保持高压态势。

3、联手“管”“教”。文化部门专门聘请“五老”作为社会文化义务监督员,他们利用休息时间进入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对发现违规经营,或者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积极向文化部门举报,同时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教感化,积极协助文化稽查队查处文化经营违规案件,进一步规范文化娱乐场所逐步转向正规经营。

4、举办培训。为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每年4月、9月对网吧、“三印”印刷出版、书报刊摊点、歌舞娱乐场所、音像制品经营、电子游戏室经营等法人或业主及从业人员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加对“四大条例”的学习和理解,强化了业主法律经营意识,让他们合法经营、守法经营。

5、包片管理,落实责任。以现有文化市场经营网点为准,划出责任区,实行承包管理,落实到人,实行管理负责制。

6. 公布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举报制度。对“12318”举报电话,文化稽查队实行24小时人员值班制,认真接待来人、来电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接到举报,立即组织队员行动,对违规实行严格查处。

三、存在的问题

1、文化稽查队伍需要加强。文化市场不仅仅是网吧、ktv歌舞娱乐、电子游戏室,还有音像、电影、演出等十大块市场。由于执法工作每次必须2人以上,就目前在编的只有3个人的文化稽查队,难以使文化市场各项管理工作齐头并进,管理上容易出现“死角”。

2、文化市场发展不匀衡。我县有部分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小本经营意识太强,经营方式单一,无竞争意识及市场风险意识。音像市场过散,流动比较大,网络文化市场离“连锁化、规范化、品牌化”的要求,相差甚远。有的经营场所设备不全,安全意识淡薄,有违规经营、超时经营等现象。

3、稽查办案经费短缺。由于财政体制变化,造成稽查办案经费紧张,至今连办案所必需的设备无钱添置,如:交通工具、照相机、制服(全省统一)现无钱购置,从而导致办案人员心有余力而不足,特别是乡镇的日常监管难以落实到位,形成乡镇文化市场管理出现薄弱环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0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随着时间临近,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中央、省、市关于国庆前后“扫黄打非”工作要求以及省市2010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部署,依法行政,确保文化市场繁荣和稳定。下一步工作具体打算如下:

一是加强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力度。在举国欢庆的国庆节到来之际,我们特别是文化稽查人员,要充分提高警惕,保持高度防备的思想,放弃一定休息时间,加大市场巡查,加强对出版物市场,“三印”广告印刷市场、音像品市场的监管,坚决打击盗版印制品和诋毁我国政治制度、污蔑我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政治出版物,从严查堵“法*功”宣传品,取缔非法兜售出版物的游商游贩,大力扫除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文化垃圾。及时屏蔽和删除利用通讯网络、信息网络传播的各类有害信息,保持我县一方的文化净土。

二是坚持打防并举,强化部门配合,联合整治文化市场。在重大节假日期间,拿出行动方案,制定措施,以文化为主,公安、工商、新闻出版、电信等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联合整治小组,开展一次大的专项行动,由县领导亲自带队,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对全县人员聚集较多、隐患较为发生的公众娱乐文化场所、印刷出版(广告)、音像制品等行业进行拉网式的检查,有力地打击了文化市场的不法经营行为,维护了文化市场安全秩序。文化、公安、交通、邮政等部门,根据分工参与,负责运输、邮寄出版物流通查堵工作,电信严格监控互联网网上舆情动态,从各自职能出发,日常监督、严格把关,要在非常时期,用非常举措,取得了非常效果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健全文化市场管理机构,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提高了文化稽查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能力素质,增强了抓好文化市场管理的责任感,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五是积极探索有效形式,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12318,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接到举报,严格为举报人保密,迅速组织行动。同时,增加社会聘请监督员力量,聘请离退休老同志、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等为文化市场的社会监督员,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完善了文化市场的监督机制。其次,发挥文化经营行业协会作用,健全行业自律机制。为适应文化市场不断发展,缓解文化市场管理人员少、经费不足的矛盾,充分利用各行业内的自我约束机制,实行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用以增强文化经营行业内的监督力度,逐步实现合法经营,淘汰不合法经营,促进新晃文化市场有序发展。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