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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

史载吕颐浩“有胆略,善鞍马弓剑,当国步艰难之际,人倚之为重。”然而任用私人,且“报复恩仇”是其缺点。所创立的月桩钱后来衍生名目众多,被认为“郡县横敛,铢积丝累,江东、西之害尤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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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颐浩
    吕颐浩(1071年—1139年4月30日),字元直,其先乐陵人,徙齐州。南宋初年名相。宋哲宗绍圣元年(1094年)进士,为密州司户参军。以李清臣荐为玢州教授。历官至河北都转运使。高宗南渡,起知扬州,改江东安抚制置使兼知扬州。两入政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后以少傅、醴泉观使致仕。绍兴九年(1139年),吕颐浩去世,获赠太师、秦国公,谥号忠穆。淳熙十五年(1188年),配享高宗庙庭。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著有文集十五卷,已佚,今存《忠穆集》等。吕颐浩在相位时,颛肆自用,力排李纲、李光诸人。创立月椿钱,为东南患。然宣和伐燕之役,颐浩随转运;奏燕山河北危急五事,请议长久之策,一时称其切直。又苗傅等为逆,颐浩与张浚创议勤王,卒平内难。少长西北两边,娴於军旅;应诏上战守诸策,条画颇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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